讓小額貸款公司在陽光下規范運營、健康發展,對於完善微型金融體系、建設普惠金融意義重大
當前,小微企業對國民經濟貢獻巨大但融資艱難﹔銀行由於現有風險控制模式,部分貸款閑置﹔一些大型企業則經常貸款用不完,造成資金浪費。在這種背景下,小額貸款公司應運而生。自2008年以來,我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開閘並進入高速發展期。截至2013年末,全國已有小額貸款公司7839家,貸款余額8191億元,全年新增貸款2268億元。這些公司不斷發掘傳統金融服務的空白領域,成為解決小微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
小貸公司的發展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但在其高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發展不均衡、經營不規范、整體質量不高、持續發展受阻等諸多問題,由此引發了很多非議和爭論。這些問題的存在有其內部因素,也有外部原因。內部因素集中表現在小貸公司自身產品創新能力不強、普遍缺乏專業人才、風險管理能力較弱、偏重追逐商業目標等。外部原因則主要有:作為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法律地位模糊,政策風險較大,導致短期逐利行為大行其道﹔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比例低,融資成本高,增資壓力大,持續發展難度不小。此外,信用環境不佳、實體企業效益不好,也使得小貸公司風險成本進一步增大。
讓小貸公司在陽光下規范運營、健康發展,對於完善微型金融體系、建設普惠金融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需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首先是完善小貸公司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一方面給予小貸公司明確的法律定位,以擺脫目前以非金融機構性質從事金融業務的尷尬處境﹔另一方面明確小貸公司的監管主體,健全監管法規,引導小貸行業整體規范經營並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其次是適度放寬小貸公司融資渠道與融資比例,幫助其抵御可能出現的市場危機。在持續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幅降低信息成本與風險成本的同時,政府還應出台有關激勵政策,給經營相對規范、堅持扶持小微企業的小貸公司更多優惠,一方面加快其發展進程,另一方面也在行業中樹立正面標杆,激勵更多小貸公司放眼長遠,主動自我改進,從而實現行業整體良性可持續發展。
(作者為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工商聯副主席)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12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