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期2013年12月13日

■國外如何實施官邸制?

    美國:在美國,幾乎所有的州都有專門的官邸,供州長及其家庭使用。這些官邸不僅是每個州州長家庭的主要居所,也是當地面向全國的一個門戶。
    加拿大:政府除了為總理、國家機構負責人等准備官邸之外,還為各個區域的長官、外國駐加拿大大使以及來訪的國外政要提供官邸。
    法國:官邸制范圍很小,除政府領導人外,國家對各部部長沒有實行統一的官邸制度,而是實行了住房補貼制度。在法國,部長以上的總統、總理、議會議長等必須擁有職務用房,但其他公務人員有自主權。
    德國:實行“官邸制”的對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級公務員,包括總理、聯邦政府各部部長。除了總理等必須居住官邸外,各部部長可以居住官邸,也可以自有或租用住房。
    印度:政府在全國設立了30多個官邸,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地方領導人。印度上至總統、總理、中央各部委長官、上下兩院議員,下至普通公務員、政府雇員、大學校長、記者、藝術家,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宅。[詳細]

    美國:在美國,幾乎所有的州都有專門的官邸,供州長及其家庭使用。這些官邸不僅是每個州州長家庭的主要居所,也是當地面向全國的一個門戶。


    加拿大:政府除了為總理、國家機構負責人等准備官邸之外,還為各個區域的長官、外國駐加拿大大使以及來訪的國外政要提供官邸。

    法國:官邸制范圍很小,除政府領導人外,國家對各部部長沒有實行統一的官邸制度,而是實行了住房補貼制度。在法國,部長以上的總統、總理、議會議長等必須擁有職務用房,但其他公務人員有自主權。

    德國:實行“官邸制”的對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級公務員,包括總理、聯邦政府各部部長。除了總理等必須居住官邸外,各部部長可以居住官邸,也可以自有或租用住房。

    印度:政府在全國設立了30多個官邸,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地方領導人。印度上至總統、總理、中央各部委長官、上下兩院議員,下至普通公務員、政府雇員、大學校長、記者、藝術家,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住宅。[詳細]

編讀往來

人民網要聞部出品
本期責編:楊彩娟(實習)
郵箱:shidian#people.cn (發信時請將#改為@)

掃描“人民視點”欄目二維碼

點擊查看往期“人民視點

鐵打的官邸如何管住流水的官?

分享到: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探索實行官邸制。12月11日,中紀委發文對“官邸制”和規范領導干部住房用車等事項作進一步解釋,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干部住房、辦公用房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佔超配的,一律清退。何為官邸制?官邸制能否扼制以權謀房?

“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官”——何為官邸制?

官邸制是國際上通用的高級官員住房制度,指為高級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級干部任職期間一起居住。一旦該高級干部離開崗位,其本人和配偶子女均應及時騰退,由下一任高級干部居住。

官邸制早有先例

“官邸制”既是中國官員福利住房的一種傳統,也是西方國家目前多採用的官員住房制度。我國傳統的衙門一般都分設辦公區和生活區,生活區即內衙,就相當於官邸,官員及其家眷平時居住在內衙,離任后則搬出官舍。在國外,一定級別官員的官邸和私邸是嚴格區別的。私邸是官員跟老百姓一樣在市場上購買的私人財產,官邸隻能在任職期間居住,個人沒有產權。[詳細]

官邸制與公宅制有何區別?

國家和地方的官邸,是權力的象征,特別是國家領導人的官邸,很容易成為國家的代名詞。官邸一般是單獨建設的,符合條件的官員必須入住。“公宅制”的房屋可以租賃,也可以是國家建設,符合住“公宅”的官員也可以選擇不住,領取住房補貼后自己去解決住房問題。[詳細] 

官邸制的一箭雙雕:抑制國有資產流失、預防住房腐敗

長期以來,不少官員在任期間的住房由當地政府提供,隨著他在不同地區任職,在各個地區都有住房,出現了一名官員佔有多套住房的現象。另外,官員的住房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容易出現國有資產流失:官員從國家手中以低價買入房產,當市場價格上漲后再賣出,其收益就成為個人資產。部分領導干部“以權謀房”,已經成為領導干部腐敗的新形式、新趨勢。干部住房監管制度改革勢在必行。[詳細]

官邸制如何進行制度設計?

建立官邸制必須充分立足我國基本國情,目前我國經濟總量雖已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仍較低,因此,官邸制的政策設計要以盡量壓縮行政成本,減少行政支出為基本原則。

官邸制針對4類官員

課題負責人汪玉凱教授上報中央的建議方案,免費入住官邸的限定於四類人: 

一是黨和國家領導人中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二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書記、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以及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 

三是市、縣(含縣級市)兩級的書記、市長縣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 

四是異地交流的領導崗位如組織部長、紀委書記等。如果不屬於異地交流任職的官員,可以執行正常的房改政策,不屬於適用官邸制的范圍。[詳細]

國家統一構建官邸,避免“以權謀房”

按照國際慣例,絕大多數官邸和公宅都是免費入住的,即使交費也是象征性的。按照我國國情,對於所有國家擁有的官邸和公宅,實行免費入住較為合適。官邸和公宅的內部設施和維修,國家要建立統一制度予以規范。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其一,官員買不起房,也有固定而明確的居所可住﹔其二,可以遏制官員住賓館辦公。[詳細]

官邸制之外的官員卸任后搬出公宅

不參加房改的正部級以上,但又不屬於實行官邸制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國家為他們在任職期間提供公宅,卸任后搬出。具體來說主要包括除政治局常委以外的政治局委員、國家副主席、人大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詳細]

實行官邸制的同時,仍允許官員個人買房

為避免“以權謀房”,分檔規定各級官員的“官邸”標准,超標准超額部分必須由本人承擔。同時,設立專門的“官邸”建設資金,對所有資金的使用支出情況進行嚴格的審計,保証資金真正落實到實處。[詳細]

官邸制需哪些配套機制補“短板”?

在社會一片叫好聲中,仍有少數人對官邸制如何避免領導干部將官邸異化為“私宅”表示擔心。官邸制要順利推行,須出台一系列配套機制,以保証官邸制不變形不走樣,發揮真正的示范作用。

清理違規多佔是官邸制的前提

“多佔超配車房一律清退”的表態是實施官邸制的一個基本前提,隻有首先保障官邸實現流轉,才能確保這一制度落到實處。鑒於以往各級地方政府“雷聲大雨點小”的教訓,違規清理絕不能依靠各級地方政府的自覺,有關部門應當制定一個清理整改的推進計劃並規定具體完成的最后期限,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以此來督促各級地方政府的落實。[詳細]

建立全國統一的“官邸制”監管制度和問責制度

監管制度包括建立領導干部住房申報制度及住房檔案,必須建立和健全懲防並舉的干部住房監管制度體系,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和房地產建設管理部門聯合監管,多方聯動才能真正起到監管的效果。為加大住房腐敗懲治力度,應建立和健全領導干部住房腐敗問責制度,明確住房腐敗的問責對象、程序、內容、方法和責任追究范圍。[詳細]  

官員住房信息公開化

公開的信息應包括三方面:一是制定並向社會公開不同級別領導干部的“官邸”標准,公開干部購買或建造住房的申報和審批程序,以及違規超標佔有或建造住房處罰的具體規定﹔二是規范干部住房公開的適用范圍,明確干部住房信息公開的內容,暢通群眾對干部住房腐敗投訴舉報的反映機制﹔三是在建立干部住房狀況定期檢查登記制度的基礎上,及時公開干部購置、建造、交易、租賃住房的實際狀況及其資金來源等相關信息,保障群眾對干部住房的知情權。[詳細]

任何改革措施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全面抵制以權謀房,不僅要有官邸制,還必須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機制制度,規范權力運行、加大預防職務腐敗的步伐,讓權力關進籠子裡成為一種看得見的制度現實。

網友留言 >> >>已有 11 條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昵稱:
  • [wsmwrw] 發表評論:

       關鍵是能不能真正落實,什麼時候落實,千萬別再是高調愚弄人民、做的是另一套,陽奉陰違。

  • [無] 發表評論:

    官邸制有待於考証。

  • [極坐標] 發表評論:

    “官邸制”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解決以權謀房的問題,可以遏制官員的住房腐敗。而在縣級基層黨政領導大部分已經有“官邸”,官員以權謀放的動機並非出於無房居住而造成的腐敗,大部分的官員利用職權謀房而不是為了居住,目的是追求金錢。所以說,探索“官邸制”還在於制度建設完善,推進干部住房信息公開,加大監管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從而為實行“官邸制”夯實基層。否則,“官邸制”隻能是為官員滋生腐敗提供的另一個渠道。

  • [哈哈!] 發表評論:

    官員調走了,家屬子女佔著住,你能怎麼辦!

  • [憤憤不平] 發表評論:

    這純粹是“磚家”的臭招,試問在中國還有那一級官員缺房子啊。

  • [好事多做,壞事不做順其自然] 發表評論:

    從中央到地方,落實到位是關鍵。共產黨的干部,特別是地方的干部,多為老百姓想想,辦點實實在在的老百姓所想所盼的事,那老百姓就燒了?香了。

  • [?兒] 發表評論:

    官邸在我國不適用,應該送給官員,官員如犯錯或判刑,將官邸退給國家,其利用年金所購房屬於自己,國家應規定在某級官員享用多大房屋,干幾年之后歸官員居住,官員升級后應住相應面積的房屋,官員最到設麼什麼級別退休就像用多大面積的房屋,官員在職退休后國家給一定的年金讓其購房養老﹔其養老金由養老金和國家補貼支付﹔如該官員犯法,將取消年金和住房補貼,給其配偶一定的補貼﹔要按照這個原則制定系統規則,既有約束又有鼓勵,既符合反腐又符合人性特點,才是合理的。

  • [額外熱] 發表評論:

    法院是吃完原告吃被告,弄得法律不是法律,國家應該下大力整頓

  • [網友] 發表評論:

    權力不會放妄擁有的一切,離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路還很遠

  • [敢夢成真] 發表評論:

    現在的流行“高招”就是“馬后炮”,能治本嗎?

往期回顧

prev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