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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高三学生围殴五旬老师“打了白打”?

蒋萌

2014年06月03日15: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高三学生围殴五旬老师“打了白打”?

背景:5月30日,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围殴一名50岁老师,手段凶狠,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老师头部受伤。殴打老师的原因,仅仅是该教师严厉制止他们撕书从楼上抛洒。

新京报发表吴非的观点: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公民,培养文明人。在追求文明的法治社会,人们对教育应当有理性的思考,努力去改变不合理的现象,而不能认为“我付出了”“我吃苦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报道说“为了不影响这6名学生参加高考,经过教育局和学校协调”,被打致伤的曹老师“已答应暂时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处理”——因为要参加高考,这6名已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学生群殴教师而不被及时追究,那么,明天还会发生什么呢?把这样的人“培养”成“大学生”,这就是学校对社会的奉献吗?

华商报发表王军荣的观点:当学生将不文明的行为当作减压方式,当学生连教师都敢打,这足以说明学生对教育、对学校、对老师早就心怀不满,由于年轻人的冲动,也就不顾一切地挥动拳头了,或许事后也会后悔,但却是做出了不该有的行为。不要过多地指责,这些学生已经够“可怜”了。无妨借此机会让他们体会到“温情”,挽救一个学生,比什么都珍贵。留给这些“撕书围殴老师”的学生的最后一课不要只剩下冷冰冰的“惩罚”。

小蒋随想:“高考压倒一切”既害了学生,也坑了家长与社会。为了高考,学生们被长期沉浸于题海战术、补课大军,丧失了天真、灵气、创造性。同时,孩子成长中的各种坏毛病,在分数至上下被纵容与娇惯。备战高考,许多社会活动都要“让行”。以至于,学生故意伤害他人涉嫌犯罪,都被“协调”不报警……如果说大学毕业即失业、读书无用论是一种偏激的话,那么默许“高考病”的辐射与危害则是走向另一极端。正因为一些人的心理扭曲未被重视,还“被培养”成大学生,大学里才出现了马加爵、药家鑫、林森浩等残暴之徒。不要以“偶发”掩盖问题的严重,想想育人的根本才有意义。

让闯红灯者抓“同类”算“乱世用重典”吗?

背景:武汉汉阳城管日前出台新措施,对闯红灯的行人不再强制罚款,而是要求行人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据悉,措施实行一周以来,闯红灯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

新京报发表李洋的观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道交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和执法权威性的要求,决定了行政执法权的不可让渡性。姑且认为汉阳城管部门可能作为综合执法部门获得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权,但将临时执法权授予违法者,显然是缺乏法律授权的,这种“接力”查处方式也没有法律依据。汉阳执法部门要求违法者必须站在街头抓下一个违法人员,一定程度上属于对人身自由的强制,这种执法方式不仅超出了法律规定,而且违反了行政强制必须法定的原则。

华商报发表曾颖的观点:不文明的东西,需要用文明的方式加以纠正,冒着牺牲法理和法规,甚至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地去推行某些措施,是一种缺少道义和短视的行为。假如一个人抓不到替身,应该怎么办?他会不会强烈地产生希望大家赶快闯红灯的期待和愿望?这样的意识和想法,我们敢说是对他产生的教育意义吗?不是发乎于心愿,而是发乎于恐惧的守秩序,在强制措施消失之后,还能保留几何?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问题。而真正的文明接力,是不应该有这样的担心的。

小蒋随想:如今的一些管理者只看重自己希望的结果,不看重有关的过程。所以,暴力拆迁、违法行政、对问题掩盖子才屡见不鲜。就本例而言,闯红灯者较此前下降五成,恐怕还会被视为可资炫耀的“成绩”。至于让违法者抓违法者是否违法、有没有侵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则被选择性无视。以结果为导向、尤其是以功利性的结果为先导,使得许多过程被不择手段。而没有程序正义的事,能否导致真正良好的结果,难免存疑。必须指出,这与“乱世用重典”无关。因为,重典同样需要制定的过程,而制定法规本身必须审慎、民主、合理。拍脑袋决策终归是人治,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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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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