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改善民生的基础,传承文明的载体。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是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要“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总理有关教育公平的论述,回应了百姓的民生期盼,充满着浓浓的民本情怀。
教育是民生之首,而公平则是教育之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这是因为,一方面教育公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教育是促进人的社会化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个人发展的主要途径。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是缩小、消除甚至超越每个人先天性差距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最有效的渠道”。另一方面,教育公平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建设和谐教育,和谐教育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公平的教育,就是均衡发展的教育,就是要使群众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政府财政投入稳步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健全,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正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一年来,我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启动教育扶贫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OO万孩子;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上年增长8.5%”。可以说,实现教育公平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既是党和政府的不懈追求,也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
就江苏来说,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助学体系、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把骨干教师的均衡配置作为推进公平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区域、城乡、校际教师交流制度。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在同一县(市、区)域内进行交流;通过均衡分配热点高中指标推进高中招生改革,明确规定将热点高中不少于2/3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由所在初中择优推荐,这一改革措施有效缓解了择校热。2013年,全省65个县(市、区)在全国率先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教育公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