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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伤病员先延退”是误读还是捏软柿子?

2013年12月12日13:4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伤病员先延退”是误读还是捏软柿子?

背景: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有人指出,重体力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以及50后人群可能成为第一批“吃螃蟹者”。

新闻晨报发表顾骏的观点:以科学合理为目标的“延迟退休”却从最需要及时退休、不退休也干不动的职工开始,究竟所为何故?这到底是养老保险的缺口过大,使得有关方面先易后难“捏软柿子”,还是真心想让过早退出劳动市场的人力资源多发挥一点余热?如果为了省钱,最后却发现省在了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那部分职工身上,这就和中央一直强调的 “让不同群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大相径庭了;如果为了发挥余热,最后却可能发现,这个群体身上委实没有多少剩余热量可供给中国经济发展这台大机器。对于一个并不适合延迟退休的人群,人保部不让退,又该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难道真要像某位清华教授说的,安排到养老院去拔草,到拔不动了直接住进养老院?

小蒋随想:掌握权力的人希望赶紧延迟退休,一方面可以多在权力宝座上坐几年,另一方面还能少操心社保金缺口。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公务员不担心多缴社保金的问题——只有深圳等极个别地区的少数新公务员刚刚“试点”社会养老。与此相对应的是,面对养老金空账户运转、社保无法在全国通存通兑、光盯着延迟退休而不加紧落实国企利润充实社保金,普通社会劳动者不仅心存疑虑,更难免有抵触情绪。在延迟退休的问题上,官与民的态度呈现冰火两重天,印证了二元工资与养老机制导致“同呼吸共命运”难以达成。延迟退休“迈小步”推进不是不可以,但应以养老并轨“更大步”为基础,不能光让社会人“吃螃蟹”,权力者却还坐壁上观。

“假证妈妈”违法有“鸡蛋里挑骨头者”之功

背景:一个非京籍的孩子想在北京读小学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而且每个证明都要遵循“标准格式”。因为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日前,曹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京华时报发表傅达林的观点:母亲为了孩子能够顺利上学,“实在走投无路了”才出此下策。考虑其中的人伦因素和犯罪动机,检察机关提出缓刑建议,无疑值得肯定。被告人所涉嫌的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而“假证妈妈”的行为,在这方面并未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后做出一个适当的量刑判决并不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不像其他个案那样两难。

华商报发表田德政的观点:如果全国各地教育水平都差不多,这位妈妈又何须冒着被法律惩处的风险,去制作假证呢?如果在家门口都能找到发展的机会,又何须背井离乡漂泊在外?“假证妈妈”的悲情根源可归结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进而使得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教育权利的不对等。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甚至歧视性规则,诱使了这位母亲违法。

小蒋随想:有时候,证明已成为刁难人的“别名”。所谓的“不合格”理由,其实并不涉及“大是大非”问题——涉事家庭进京已经六七年,也能提供在京就业证明,早已具有“暂住事实”,难道不能通融?至于外地无监护人证明,是手写还是打印,真有那么重要吗?只要外地政府所盖公章是真实的,何必不予以放行?家长本来已提供真证明,后来又不得已办假证、做假章,难道不是人为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究竟是某些管事儿的人鸡蛋里挑骨头,还是有关机制成心刁难,都与人性化服务背道而驰。这位母亲违法也有刁难人者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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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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