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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嫁女敛财”82万,村支书兼董事长能免查处?

2013年11月15日14:0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嫁女敛财”82万,村支书兼董事长能免查处?

背景: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党总支书记陈绍祥豪华嫁女,收取40余商户礼金82.17万元。纪委称“难以查处”,因为他不仅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关村党总支书记,又是贵州金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还曾荣获全国劳模,难以界定“是以党员干部身份还是以企业主身份收取礼金”。

扬子晚报发表范子军的观点:既然加入了党的组织,就应该受党的纪律约束,不管是谁,有什么背景或者功劳,都得一视同仁。倘若一个企业主的身份都可以搞特殊化,置身于纪律约束之外,那什么专家、学者、功臣等等,岂不是都可以以“身份特殊”为由网开一面了?还有什么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可言?

湖南红网发表晴川的观点:陈绍祥的几个身份中,有一个诱人的职务:分管经济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也就是说,在其治下的40余户经商户与其有着直接利害关联。这正是商户利用机会,奔其身份而去的注脚。当事人即便没有敛财之心,却有82.17万元的敛财之实。如果惩处避重就轻,多种身份成为逃脱惩罚的壁虎尾巴,将违背法律的公平正义,对党和政府形象也是沉重打击。

小蒋随想:党员干部不得经商,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过,一些企业主愿意入党乃至从政,党组织也是欢迎的。此时,如何处理后一种“双肩挑”,是不容轻视的问题。国外的经验是,商人从政必须辞去以前的商业职务,离开政坛时也有相应的职场回避期。国内一些地方鼓励商业能人当干部,希望其带领群众致富,则放宽了职场回避的要求,难免埋下“瓜田李下”的种子。贵阳“企业主书记”涉嫌嫁女受贿,与其说是处理面临尴尬,倒不如说是对类似情况提出了严肃追问。我们需要市场化的人才,也必须厘清“市长与市场”的关系。

病危小伙欲捐遗体,红会凭啥“爱答不理”?

背景:病危小伙张琪欲捐遗体,与武汉红十字会联系,红会说,要自己去填表,不提供上门服务,张琪很受伤。红会辩解:人手紧张确实无法上门服务;当天接线的非正式员工,是志愿者,目前已派人探望。

湖南红网发表高亚洲的观点:各地的遗体捐赠条例中,确实大多都有一条“捐赠人到登记机构去填表”,但是在下面同样赫然写着“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既然这是写在捐赠条例的内容,作为承担此项社会服务的红十字会,怎么可以用“人手紧张”来搪塞呢?而且上门登记也不是什么“提供上门服务”,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尊严的敬畏,遗憾的是,这本是红十字会应有的服务意识,却从头到尾都看不出来。如果真是人手紧张到连为一个病危者送达表格服务的时间都没有,为什么在媒体曝光后,就有领导迅速到场服务呢?我们或许可以相信正式员工可以做出不让人“很受伤”的服务,但是志愿者的不成熟跟红十字会的失责是不是也有关联呢?

小蒋随想:前段时间,有位病重的老人忘记存折密码,银行也是要求本人亲自前往银行更改,不得已老人被救护车拉到银行,即便到了银行门口,银行工作人员也懒得出来,最后是医护人员抱着氧气瓶把老人送进银行。银行的规定中同样有“可以要求上门办理”,问题是,“可以”是一种非约束性表述,如果办事机构拒不上门,当事人一点办法也没有。银行也好,红会也罢,不愿上门服务,不只是懒惰与傲慢,更是老大作风与官僚习气的直接表现。群众与媒体针对个案抨击一下,涉事单位随即动一下,后者能引以为戒吗?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会不会再重蹈覆辙?在某些机制与核心问题没有发生变化之前,有些事还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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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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