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6日,本报在要闻版显著位置连续刊发“如何走出减负困局”系列报道,客观反映了目前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普遍现象,深刻剖析了负担难以减轻的复杂原因,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如何走出减负困局、切实减轻学生压力的对策建议,表达了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因而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正如许多教育界人士所反映的,尽管各地各校做了很多努力,但过重的课业负担仍是“一个长期未解决好的问题”,是困扰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疾,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中国教育之弊、中华民族之痛”。究其根源,学生负担过重具有复杂的文化背景、历史原因和社会因素,特别是在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下,从教育部门到中小学校、从校长老师到学生家长,从出版单位到培训机构,都可能成为加重学生负担的“推手”。
走出减负困局、探讨治本之策,需要社会各界出主意、想办法、献智慧、谋出路。为此,在“如何走出减负困局”系列报道的基础上,从今天开始,本版推出“如何走出学生减负困局大家谈”专题,陆续刊发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专家学者、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减负的真知灼见,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言献策。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形成合力,综合施治,共同搬掉学生身上的“大山”,才能确保亿万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
——编 者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2日 18 版)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小学生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开展综合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等治本之策的前提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之一,教育部拟定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广大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需要把减负落实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同时,也希望通过征求意见,开展学生减负工作大讨论,汇集教育智慧,更新教育观念,凝心聚力,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xiaoguanchu@moe.edu.cn
2.自动传真:
010—66097346 010—66097809
3.邮递信件:
北京 (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教育部
人民日报社
2013年8月21日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2日 18 版)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2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