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在低收入群体收入如何持续较快增长
主持人:如果说利益调整难,主要是“控高”,也就是如何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等方面,那么“提低”是否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难点?
苏海南:从数量上说,目前我国的低收入群体人数还不少,其中主要包括四类人:一是农民,二是城乡贫困居民,三是企业退休职工,四是企业特别是民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一线职工。我国农民还有七八亿人,让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宣布把贫困救助线从1300元提高到2300元,原来只有4000多万贫困人口,一下子变成了1亿多贫困人口,虽然数量变大了,但老百姓能够从中获益。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也需要继续提高。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本身做的蛋糕就小,加上生产经营环境不好,比如税负偏重、融资难以及成本上升快,使得它的生产附加值很低,导致它确实没有太多的钱给职工加工资。再加上再分配环节的不完善,无疑增加了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
洪涛:在整个利益主体当中,农民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这些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还是很快的,从2002年的2476元上升到2012年的7917元,但城乡收入差距还是很大,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率仍在3倍以上,消费的差距更大,在6倍以上。因此,提高农民收入仍然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一个重点,今后粮食是否实现“十连增”不是主要问题,关键是让农民的收入能够持续较快增长。在农民增收的问题上有个共识,就是减少农民,但这在短期内很难迅速见效。这也是《意见》把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单列一部分的重要原因,其他群体都没有这样单列一部分来讲。
主持人:怎样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苏海南:首先还是要靠更好地发展经济,为低端劳动者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积累更多的财富,把“蛋糕”做大做好。其次要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把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具体化,让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同时要通过多方面措施健全农民增收机制。最后要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
张车伟:要发挥好再分配调节收入的作用。一是税收。现在的税收70%—80%是间接税,直接有收入分配功能的税收就是个人所得税,却几乎沦为工薪税,只占到税收收入的不到7%。今后的改革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二是财政支出。要改变投资太大的状况,应多用于民生支出。三是社会保障。在发达国家,高收入和低收入的人获得的社会保障差别很小,我们要逐步消除社会保障资源投入和待遇水平在城乡、行业、社群之间的差别。四是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目前至少应该实现同城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洪涛:从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来看,关键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让种地的农民从中获益。二是落实《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三是使农产品的产供销形成一个利益链条,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形成供应链。如果能形成一个利益链条,会通过市场机制的方式来解决相关利益问题,农民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进出口风险等就可能会被化解。所以,收入分配改革离不开政府,但不能光靠政府,还要靠市场经济规律解决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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