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期2013年9月22日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上世纪80年代初期被称为“超生罚款”,1994年改名叫“计划外生育费”。2002年,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但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规定。

    如北京市规定,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上述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同样情况,山东省则规定分别按照当地年收入的3至4倍、6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上世纪80年代初期被称为“超生罚款”,1994年改名叫“计划外生育费”。2002年,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但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规定。

    如北京市规定,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上述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同样情况,山东省则规定分别按照当地年收入的3至4倍、6至1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还有多少“收费糊涂账”?

    一笔使用混乱、账目不清的社会抚养费,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像这种收费“理由多多”,管理“黑灯瞎火”、监管“无影无踪”的“收费糊涂账”,并不止社会抚养费一种。

    机场建设费“穿个马甲”继续收

    为筹集机场建设经费而设立的机场建设费,收了20多年。总共收了多少,用在哪个机场建设?尽管有律师申请公开,却遭到有关部门的拒绝。

    更令人费解的是,根据2002年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应于2005年年底停止收取。然而随后,在没有向公众说清楚为什么要续征的情况下,一再被续征。2012年,机场建设费是取消了,马上又来了民航发展基金。机场建设费“穿个马甲”继续收取。

    半年交通罚款用处成谜

    公众对于交通罚款创收的质疑一直不断。光广州白云机场公安,今年上半年就开出罚单1.8万张,罚款近400万元。一年罚了多少钱?用往何处?几十年下来累计罚了多少,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不予回应,成了一笔没数的“糊涂账”。

    燃油附加费“临时”变“常态”  

    因为缺少监管,很多费用成了有人用、无人管的“唐僧肉”。燃油附加费,从出租车到民航,原本是针对油价浮动的临时性价格指导措施,可许多地方却把“临时”变成了“常态”,由于不敢碰垄断企业利益,各种“费”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编读往来

人民网要闻部出品
本期责编:方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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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究竟“养”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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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有人怀疑这笔巨款被截留挪用、中饱私囊,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地方部门创收手段、明码标价的“超生许可证”,有人投诉征收过程中存在不开票据、私自议价的行为……

审计揭示社会抚养费管理三大乱象

审计署9月18日向社会公布了重庆、云南、四川、陕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甘肃9个省(市)45个县(市、区)2009年至2012年5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从审计调查情况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较为有效地发挥了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作用,但也发现,45个县(市、区)在《管理办法》实施中还存在三大共性问题——对辖区内计划外生育人口底数摸不清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详细]

乱象①:计划外生育人口底数不清,少报、漏报问题严重

根据《管理办法》,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个地区计划外生育人口究竟有多少,直接关系到这一地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但审计调查发现,各地对本辖区内计划外生育人口底数普遍摸不清楚,统计上报的数据也普遍不实,少报、漏报等问题十分严重。

乱象②:征收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偏大

根据《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省份规定。但审计调查发现,在同一省份内,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征收单位自由裁量权普遍偏大。湖南省审计的5个县普遍存在社会抚养费应征未立案征收、降低标准征收、已立案征收未征收到位的问题,实际征收到位率较低。在甘肃省,同一类型的计划外生育行为,既存在计征基数不同的情况,又存在计征倍数不同的情况。

乱象③:违规下达征收任务,擅自挪用相关资金

审计调查发现,在社会抚养费用的征收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地方违规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如四川省接受审计调查的5个县均存在向乡镇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问题。一些地方违规向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街道拨付计生经费。国家明确规定,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但2009年至2012年5月,江西省接受审计调查的5个县共按比例向各县人口计生委拨付4500多万元,向乡镇拨付4.5亿多元。一些地方违规滞留、挪用社会抚养费。如重庆市忠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铜梁县相关部门将社会抚养费近6800万元滞留到第二年才上缴国库。[详细]

六问社会抚养费,是否成创收“手段”?

1问:到底是不是罚款?个别地区既收费又罚款

社会抚养费是不是罚款?原国家计生委官员多次称“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但审计报告表明,个别地区同时收取了社会抚养费和计生罚款。如云南老集寨乡计生部门,就不开收据或使用普通收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生罚款。

2问:是否有收费标准?存在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审计结果显示,地区收费差异普遍存在。甚至同一省内的各县之间,对同年同类超生行为,执行不同的标准。除地区差距,审计出的还有“贫富差距”。按相关规定,对高收入人群应核实其实际收入,提高征收标准。

3问:是否存在行政摊派?征缴任务列入考核指标体系

媒体多次曝出因行政摊派社会抚养费指标,引发了“被超生”事件,乃至发生自杀悲剧。审计结果显示,行政摊派社会抚养费在各地普遍存在。为完成征缴任务,有的还借款垫付,有的让财政资金在账户上“空转”,如四川岳池县,将县财政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再次解缴入库,“重复”记账。

4问:是否出具统一收据?至少1.24亿元涉嫌乱收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审计报告显示,各地普遍违反征收程序,如未经调查取证就下达征收决定书、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先行”收费;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定额收据、三联收据,甚至直接打白条。

5问:是否成创收“手段”?有的地区擅自“降价促销”

审计结果显示,45县因自行降低收费标准,少征社会抚养费约2.07亿元,占比约8.45%。有的地区擅自降低标准或减免费用,有“降价促销”嫌疑。有的地区则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6问:钱花到了哪些地方?多用于“反哺”下级政府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发文强调,“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的现象”。但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全部按比例返还、划拨到了下一级政府部门,社会抚养费是计生经费的重要来源。审计报告披露,45县挪用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不少于2397.68万元。其中,用于计生事业支出的仅一笔。其他费用多被用于部门工作经费。[详细]

社会抚养费怎成一笔糊涂账?

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据调查,现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的90%以上返还给县级,用于县乡两级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奖金等等。

社会抚养费养了谁?

如果一笔依法征收的费用,以各种名目流进了公务人员的腰包,岂不成了“取之于民用之于官”?既然称作“社会抚养费”,言下之意就是超生的孩子占用了社会资源,这是以家庭名义给社会资源做出的补偿,也就是说,这笔费用最终还是应该用于社会建设之中,而并非被一些人中饱私囊。如果最终变成了地方政府的奖金,这样的“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详细]

“超生罚款”为啥成了“糊涂账”?

首先是因为社会抚养费收缴管理不完善,监督不严密,征收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很大,造成征管乱象,收上来多少“没数儿”。而且对计生部门而言,有两个互相‘打架’的任务指标:一是人口控制指标,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这两个指标互相矛盾的怪相也造成社会抚养费“走形”的情况频频发生。[详细]

多地对社会抚养费下达征收任务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这项收费滋生了种种乱象,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下达征收任务”在基层竟是普遍现象,这简直类似此前很多地方下达税收任务一样荒谬。这到底是在“鼓励超生”,还是要“遏制超生”?社会抚养费严重背离其初衷,由此可见一斑。[详细]

不能让社会抚养费继续成为一个“谜”

全国社会抚养费收了多少?针对律师发出的公开申请,审计署表示“不知道”;广州市财政局确认,仅今年上半年,广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就达到3亿元,但用在哪里,还是不知道。钱从百姓身上来,究竟去了哪里却成了未解之谜。

公开社会抚养费很有必要

根据定义,社会抚养费应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其支出情况,应向社会公开。而且,根据2008年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都应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是否应公开?南开大学教授程同顺认为,公开很有必要,“这笔钱用在了哪里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但他也坦言“过去工作的不规范,造成现在公开的难度很大。”[详细]

神秘的社会抚养费挫伤政府公信力

“超生罚款”的去向,关乎公众利益,更关乎征收的正当性,必须给公众一本明白账。而一旦沦为“糊涂账”,其去向越神秘政府公信也就越受伤。因此,面对问题和质疑,相关部门亟需要向公众交出“明白账”,让“超生罚款”从后台走进公众监督视野。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资金去向、收支两条线是否落实、征收乱象是否根治、资金如何管理使用等等问题向公众作详细地说明。更重要的是,公众关切“超生罚款”去向,本质上是希望能够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因此,除了公开去向,更需要专业的审计,从而倒逼更加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重塑政府公信。[详细]

专家建议:社会抚养费用于失独家庭补助

对于这笔没有详细规定用处的费用,究竟应该用在何处?程同顺说,“社会抚养费应明确用途,这部分钱可用在失独家庭的补助等具体行为。”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截至2012年,全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徐世明建议,作为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的款项,这笔钱也可用于偏远山区的教育资源和幼儿设施的建设上。[详细]

一笔收的爽快、用的糊涂、标准混乱、审计放空的费用,也到了该反思和整改的时候。无论是从回应社会关切的角度,还是从用好资金考量,都要求社会抚养费走出被遗忘的角落,走进全方位监督的视野中。

网友留言 >> >>已有 17 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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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稻荒原] 发表评论:

    适当的放开计划生育最好!

  • [黑子] 发表评论:

    我们的审计部门、监管部门为什么总喜欢“亡羊补牢”,网友每次爆出来一种收费不合理、使用不合理、监管不合理等等不合理的事情时,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都在做什么?为什么就不能做到“未雨绸缪”,该处理的就及时处理,该曝光的就及时准确,公正公开的曝光,千万不要:”犹抱琵琶半遮面”,不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怕什么?顾虑什么?

  • [飘云] 发表评论:

    人民交了钱作养老抚养费去了那里,老的时候以后谁抚养呢?

  • [网友] 发表评论:

    看看以后怎么办!

  • [阳力] 发表评论:

    地方收费一个是计生委一个是交警部门收得最力害乱象是交警部门,全国各地都一样交警部门各地都有任务上交百分之几十,再到值班的得百分之多少,今年湖南除了正常收费外只讲摩托收费一项至少上亿。

  • [网友] 发表评论:

    我这里的社会抚养费是一十三万二千元,

  • [网友] 发表评论:

  • [公众利益] 发表评论:

    就应该废除社会抚养费

  • [忆江南] 发表评论:

    是不是被各级政府挪用

  • [基层干??] 发表评论:

    河南光山同样多年??行分配到乡村抚养费,完不成就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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