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票取人易滋生拉票或当“老好人”
隐性拉票、长线拉票等现象值得警惕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旨在改变过往“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少数人说了算”等现象。从近些年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这项改革措施起到了较好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干部工作要讲民主,但实践中如何防止走偏,需要认真对待与解决。
2、干部工作发扬民主不只投票一种方式
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推荐干部权重应适当加强
应该看到,选人用人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并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再进一步说,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也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实践中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形式,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因此,把一个干部考准、考实究竟采用什么方法,不能用一个“模子”去套,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3、选人用人须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
避免“一刀切”,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
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对于党组织特别是组织部门决策,是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课题。实践中值得关注的一类情形是,对到一个地方或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外界面较窄、群众不太熟悉的干部,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组织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为干部主持公道。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还要分清选任干部和委任干部的区别,弄清选票在不同类型干部管理中的分量,避免“一刀切”。[详细]
1、重知识轻能力,选拔出来的人易“高分低能”
竞争性选拔干部,使“伯乐相马”变为“赛场选马”,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脱颖而出,在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然而,这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在实践中被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地理解为通过考试“以分取人”。而这样的考试又容易侧重于知识而不是能力,而且将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那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选拔出来的人不少“高分低能”,客观上造就了一批“考试专业户”。
2、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范围规模,不能搞“凡提必竞”
这些年竞争性选拔的岗位大多属于委任制范畴,委任制干部应该主要适用实绩晋升原则,可以增加一定的竞争性,但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因此,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凡提必竞”。只有在本地区本部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缺乏紧缺专业人才时,才适宜于公开选拔,并且应当尽量就近取材。
3、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方法,让干部用实干、实绩竞争
5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韬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按科级职位安排相应工作。此前,网络上对于这名工作5年换了9个岗位的年轻干部争议不断。从表面上看,徐韬从副科级到正科级、从正科级到副处级岗位都是通过公选“考”上去的,当地有关部门也声称选拔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但最终的处理结果说明,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只有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办法,让真正干得好、获得群众认可的干部脱颖而出,才能让广大干部群众心服口服。[详细]
1、识人拒绝“望远镜”:近距离接触干部才有发言权
古人云,“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识人,可谓做好干部工作一项基础性“工程”。然而,识人是一项极复杂的事,一个干部能不能干、清不清廉、与群众是不是打成一片,都需要作出准确、客观、深刻的评价。因此,对干部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那种简单地以“不错”或是“不行”的模糊评价来决定干部是“上”还是“下”,都是不负责任的,必须健全考察的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来深入了解干部。
2、识人重练“平时功”: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表现
如果说“选干部”是阶段性工作,那么“察干部”便是经常性任务。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当前在考察考核工作中,“急上马”、“走过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的临阵磨枪,“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核”;有的长期、常年不接触干部,不到年终不考察;有的考察奉行“好人主义”,不深入、范围窄,听不到实话真话;有的对干部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感觉、印象中,摸不清特点……这样的考察考核,不仅很难全面了解干部、准确识别干部、科学评价干部,将好干部选用起来,还会使一些德才平平、善于“经营”的投机者得到好处。
3、识人多打“群众牌”:“大事”看德,“小节”察德
人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好不好,群众心里有杆秤;干部能不能用,要看群众认不认可——群众口碑实际就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和“显微镜”。把干部识准察明,就应当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对组织而言,准确把握干部的“德”,就能放心地把权交给党和人民所信任、靠得住的干部。然而,干部的“德”,看不见摸不着,难于认识和评定。加之察人识人往往受各种表象、多种因素的影响,考察识别干部的“德”容易出现不准、不实的情况。[详细]
1、用当其时,防止论资排辈
干部的成长进步有其特定的规律,干部的培养使用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用干部要“用当其时”,让其在黄金期内充分施展才华,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的才干。然而,个别地方在提拔使用干部的过程中,往往只数年头、论资历,看该轮到谁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而不是看谁更优秀、更合适;有的地方则认为年轻干部年纪轻、资历浅,“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不大愿意给年轻干部提供晋升的机会。
2、用其所长,做到人岗相适
美国哈佛大学一项研究显示,人才的开发效益在缺乏合理使用和有效激励时,只能发挥20%—30%,而在科学合理的使用和良好的激励下,将发挥到80%—90%,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科学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性。好干部成长起来、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等于还是没有好干部。“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会知人,更要会用人。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做到人岗相适,否则,只会导致干部自身干得吃力,问题还一大堆,工作难以打开局面。
3、任人唯贤,不唯亲、不唯利
在一些地方,一个干部好不好,群众有公论,实践有比较,领导干部心里也明白,但在具体用人时,结果却与事业需要和群众期盼大相径庭。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关系网”、“潜规则”。正是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贤”原则被丢在一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便发生了。任人唯贤不唯亲、不唯利,是选人用人上应当坚守的清正廉洁底线。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应当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详细]
组织上要敢于为有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
组织上要对勇于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说公道话,在考察中听到对于某个干部的负面评价时,应当首先注意扩大调查范围、核实所反映情况的准确性,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一面之词,就轻易把某个干部一棒子打死。同时,组织上还应多听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多听听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惟其如此,才能让那些坚持原则的干部有勇气、有底气继续做好工作,让社会正气得到匡扶和弘扬,让那些善于两面三刀、爱和稀泥的好好先生没空子可钻。
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再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
研究发现,中国内地中小城市官员的升迁概率与GDP增长关系密切,GDP增速比前任提高0.3%,官员升职概率就高于8%。考核是最管用的“指挥棒”,选人用人是最有效的“风向标”。政绩考向哪里,干部就会干向哪里。选用什么样的干部,干部就会干成什么样。考核政绩以GDP为主要重心不改变,选拔干部以GDP为重要依据不改变,干部“唯GDP是从”的局面就难以改变。
尽快实行责任制,终身追究“三拍干部”责任
一些干部在上马时习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等政绩刚出来就拍屁股走人,留下烂账却不闻不问,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要遏制政绩工程频频上马、寅吃卯粮烂账无人问津的恶性循环,就必须尽快建立责任制,每一项工程上马前都要反复论证,上马后都要确定相关责任人,并对其终身追究,千万不能任其换个职位就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应该把眼光放长远,千万不能掩耳盗铃,用短期的发展换取长期的包袱和隐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