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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銀行理財“飛單”痼疾必須根治

仝宗莉
2022年05月21日09:35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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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女士出資320萬元購買所謂“安全又保險”的銀行理財項目,到期兌付時隻拿回2190元執行款,無奈將銀行告上法庭。近期,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這起銀行理財經理向客戶私自售賣非該行理財產品,導致投資者損失的案件,最終銀行被判承擔投資損失50%的責任。

焦女士一半損失得到補償,不幸之中還算萬幸。近年來,銀行“飛單”案例屢禁不止,令不少投資者心生戒懼,更值得高度重視。

所謂“飛單”,是指銀行工作人員借助銀行平台,私下向客戶兜售非所屬銀行發行的或未與銀行達成委托銷售協議的第三方機構的理財產品,從中獲得高額佣金提成。相比銀行“內鬼”利用職權侵佔儲戶存款、販賣客戶信息等行為,造成“飛單”的銀行工作人員或許沒有主觀犯罪意圖,但其對投資者和銀行的傷害並無區別。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的多張罰單指向了銀行分支機構的“飛單”違規行為,涉及銀行包括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等。僅以上述案例來看,涉事的大觀言基金的私募產品非法吸收200余名投資人的資金共計人民幣5億余元,平安、民生、華夏、廣發等多家銀行的理財經理牽涉其中。

群眾財產安全無小事,如此形勢下,發力整治銀行理財“飛單”痼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嚴懲重罰,打消銀行員工走“飛單”的僥幸心理。部分理財產品走正規程序無法通過審批,進而轉入地下,尋找銀行員工私下代銷,這當中可觀的經濟利益誘惑是銀行員工“飛單”的主要驅動力。打蛇打七寸,對類似違規行為要露頭就打,要懲罰到違規者心疼、肉疼,讓其得不償失,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要追責到底,讓重利輕義的人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督促其他人踏實工作,遠離“吃回扣”的“捷徑”。

勇於擔當,壓實銀行保障投資人財產安全的主體責任。投資人去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往往不是出於對某個人某款產品的信任,而是出於對銀行這一自帶公益屬性的金融機構的信任。回報投資人這份信任,根治“飛單”痼疾,銀行責無旁貸。既要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日常內部監測、檢查的相關舉措上將制度層面的規定落實到位﹔也要通過實施員工輪崗制,開展常態化員工培訓等舉措,“軟硬兼施”提升員工的合規意識。

防重於治,治不如防。切實守好自己的“錢袋子”,投資人也要學會理性理財。例如到銀行買理財產品,一定要認清理財產品的發行方,堅決拒絕不合規產品﹔資金一定要轉入銀行的體系,不能和個別業務員私下交易﹔對交易過程可以要求銀行進行錄音錄像等。尤為重要的是,一旦遭遇“飛單”,應第一時間與涉事銀行聯系,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乃至用法律的武器維權。

當然,治理“飛單”亂象,不能僅靠行業自律、投資人謹慎,監管部門、公安機關都需持續發力,發揮重要職能,為投資者筑牢“防火牆”。

(責編:庄紅韜、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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