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让债市“看门人”更好为投资者负责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2022年8月6日实施。信用评级行业将迎来规范发展的大好机遇。
2021年以来债券违约频发震动市场,暴露出信用评级行业评级等级虚高、信用区分度低、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而评级机构腐败案,还暴露出个别评级机构论单收费、量钱评级、利益勾结等腐败性问题。
信用评级机构被称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本应为服务投资者发挥重要作用,但现实中一些评级机构却没有起到太好作用。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此次《通知》对信用评级行业规定的五方面规范举措,主要包括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坚守评级独立性、强化市场约束机制、营造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大处罚力度。条款均切中时弊,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压实债市“看门人”责任,引导其更好为投资者服务,从而对债券市场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中,明确提出继续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据报道,目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批复1家投资人付费模式的机构,证监会已批复了4家投资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在新模式下,评级机构会天然地更多为投资人考虑和负责,评级信息中提示风险的内容可能更扎实。
纵观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历史,起初其业务模式就是投资人付费模式,后来才转为发行人支付模式。其实,就如何解决信用评级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多年来,各方展开过激烈的讨论,付费模式又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到目前阶段,同样面临解决信用评级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等问题,《通知》提出的投资者付费模式、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选择。
当然,投资者付费模式要扎扎实实地发挥作用,还需有进一步的配套措施。比如,证监部门、相关行政部门可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评级机构尽可能多地获取发行人信息。证券业协会可搭建专门的投资者沟通联系平台,由投资者协商分摊评级费用比例,共享评级报告。监管部门要打击信用评级领域的腐败行为,防止评级机构“两头通吃”。
未来,要落实好《通知》内容,既需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行业监管、优化评级生态,也需要评级机构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由此才可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步入健康稳定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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