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依法依規”不是“不辦不干”的借口
去服務窗口辦個事回復說“研究研究”,明明照章就能辦的合理訴求遭遇依“法”不辦事……半月談記者在多地採訪發現,面對群眾的合理訴求,所涉地方部門和人員放著問題不解決,動輒以“超出職權范圍”“按程序走”“按規定辦”等為借口,用政策法規搪塞推諉。表面上看似“依法依規”,實際上卻是“不辦不干”,這樣的不良風氣讓基層群眾深惡痛絕。
作風好不好,不是看話說得“漂不漂亮”,關鍵在於事辦得行不行。如果總是嘴上“按規定辦”“照流程走”,實際上卻不解決問題、不推動落實,那麼就是再好的政策也很難下沉,再完善的制度也會陷入空轉。可以說,依“法”不辦事的現象,既是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的弊病,也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通病。
不可否認,基層治理千頭萬緒,公共服務事關千家萬戶。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難以第一時間吃透政策﹔一些情況比較特殊,保險起見隻好沿用陳規﹔一些要求比較嚴格,操作起來需要特別審慎。這些工作中實際存在的難處,確實應當得到必要的理解和包容,但這絕對構不成不擔當、不作為的理由。無論什麼原因,該說明的說明,該解釋的解釋,該落實的落實,該反饋的反饋,才能杜絕庸政懶政的可能。
事實上,依“法”不辦事的根子是思想出了偏差,底子是制度存在漏洞。有的領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旦遇到難題就想“靈活”解釋﹔有的地方同一件事這裡好辦那裡卻不好辦,為了免責“能不干就不干”﹔有的部門面對相同情況,時而搪塞推諉,時而“左右互搏”……動不動就拿“政策法規”當幌子,想方設法給自己“留后路”,這是理想信念不足、思想把關不牢的結果,是對初心使命的背離﹔也是制度建設不完善、監督機制不健全的表現,是對基層治理的破壞。
干部干部,“干”是第一位的。倘若既想攬權又不想擔責,隻想讓“領導滿意”卻忽視“群眾滿意”,那麼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疏遠的是黨群、干群關系。要知道,為民辦事、為民造福才是最重要的政績,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實事才是檢驗政績的重要標准。在為民服務的崗位上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去掉“官腔”、脫掉“官服”、褪掉“官氣”,把群眾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才能獲得支持、贏得信任。
“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不久前,新疆克州烏恰縣波斯坦鐵列克鄉,牧民的三隻羊不慎掉入水渠,派出所民警跳入水流中徒手救羊,甚至被沖走1公裡遠,“西裝褲被磨成了破洞褲”。事后,民警解釋自己的“沖動”:因為“羊對牧民很重要”。多一些實事求是,少一些冠冕堂皇,多一點擔當作為,少一些圓滑世故,這是干部之責、群眾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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