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依法促進卡拉OK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近日,國家版權局、文化和旅游部聯合印發《關於規范卡拉OK領域版權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是我國在音樂作品領域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又一重要舉措,彰顯了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也是社會財富的重要來源。近年來,隨著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深入實施,尊重知識、尊重創造的社會風尚不斷形成,知識付費、品牌消費成為習慣,版權意識、專利思維日益深入人心。人們認識到,隻有創新的成果得到嚴格的保護,才能真正激發創新創造的熱情和積極性,保証創新活動的可持續。
實際上,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已取得長足進步。但,侵權現象仍在一定范圍存在,權利人維權成本高等問題仍亟待破解。以卡拉OK行業為例,作為一項群眾喜聞樂見的娛樂活動,我國有數以萬計的卡拉OK場所分布在各地。長久以來,一些卡拉OK經營者未經許可使用作品,以為隻要購買了點歌機,就能免費獲得海量歌曲,導致卡拉OK成了版權問題的“重災區”和侵權行為的“高發地帶”。
知識產權保護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版權是卡拉OK行業發展和企業運營的核心要素。卡拉OK場所既然大量使用了音樂作品和音樂電視作品,就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合法經營。支付卡拉OK版權使用費,既能有效保護版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能促進卡拉OK行業的健康繁榮發展,對於加大音樂作品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消費娛樂行業良好營商環境,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可以預見的是,當保護知識產權逐漸成為共識,人們關心的焦點不再是需不需要保護,而是如何保護﹔不是能不能收費,而在於如何收費。因此,一方面要在卡拉OK行業建立起更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另一方面,則更應該加強監管,防止權利濫用,推動建立更加公開、公正、規范、透明、高效的行業管理秩序。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目前,我國已建立了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在內,門類較為齊全、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體系,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制度體系建立起來以后,更需注重執行。從這個意義上講,《通知》為進一步規范卡拉OK領域版權市場秩序,從實踐層面徹底扭轉“侵權易、維權難”等現象開了一個好頭,也為推動相關制度與規則的完善,促進知識產權相關行業的健康良性發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知識產權保護沒有最好,隻有更好。期待卡拉OK歌曲的“規范”演唱,能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層面的文化需求的基礎上,凝聚起更多共識,轉化為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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