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鐵霸座、公交互毆,人民日報這樣談“社會文明”【2】

人民日報評論部

2018年11月20日09: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守護人人有責的社會公德——如何提升我們的社會文明④

德若是“光著腳”,公德注定“無法跑”。私德的意義不在於獨善其身,而是以公共空間為坐標錨定私人領域的界限。

從集體哄搶到景區泡腳,從高鐵佔座到公交“動手”,違反公德的事件屢屢在網上引發熱議。令人遺憾的是,不文明行為把自我凌駕於社會之上﹔但值得欣慰的是,每一次關於事件的深入討論,都是一次道德教育的過程,也是自我反思的良機。經過人們的討論,模糊的概念愈發清晰,抽象的條文愈發具體,應對的手段愈發明確。給類似行為持續“曝光”、向不文明現象勇敢說“不”的人越來越多,凝聚起全社會振聾發聵的正義呼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加強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激發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意願、道德情感。今天,現代化進程馬不停蹄,社會文明的建設也駛上了“快車道”。守護公德,理應出於內心的道德戒律,而不是做給人看,更不是有利可圖。如果每次都要靠慘痛的教訓“撞過南牆才回頭”,提升文明素質的代價未免太大。這種道德自覺,並不來自玄奧的說教,恰恰是父母的言傳身教、老師的諄諄教誨和身邊人的率先垂范構成的良好社會風尚,為每個人定下了道德的基調。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的深入實施,不斷涌現的榜樣扮靚了時代的道德天際線。托舉哥、奪刀俠、小紅帽、綠絲帶,這些個人和集體激發了向上向善的道德熱情﹔交警和司機接力為救護車開道,網友留言鼓勵並報警拯救輕生女孩,市民自發設立並守護“愛心冰箱”,一件件暖心事為社會風氣刷上了清爽的底色。與此同時也要看到,眾人拾柴易,自告奮勇難﹔精神支持易,切實踐履難。相比隔著屏幕義憤填膺,老人摔倒扶不扶、目睹行竊管不管等具體場景仍會讓一些人猶豫踟躕。道理其實都明白,但“知而不行”的困境背后,既有對價值的判斷,更有對利益的考量。

有人認為:隻要不違反公德,在私德領域可以任性而為。事實上,人處在各種社會關系之中,與世隔絕的“世外桃源”無從尋覓。尤其身處人人都有“麥克風”、處處都是“直播間”的時代,個人學術失信,對其他人不公平﹔明星緋聞頻出,形成負面示范……私德若是“光著腳”,公德注定“無法跑”。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私德的意義不在於獨善其身,而是以公共空間為坐標錨定私人領域的界限。事實上,在洒掃應對中涵養道德的涓涓細流,將匯聚成文明社會的汪洋大海。

在私利與公益的張力面前,是否維護公德,是我們面臨的第一個考驗。如果挺身而出,怎樣做好則是第二個考驗。乘客干擾公交車司機駕駛,是言語說服還是緊急制止?公共場合遇到“熊孩子”,是告知家長還是替人管教?遇到人員受傷,是參與急救還是呼叫求救?很多情況沒有標准答案,但過程失之毫厘,結果謬以千裡。無論是急救教育進校園、應急知識進社區,還是普法教育、安全教育的深入,都旨在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踐行能力。我們常說:見義勇為還需見義智為、見義善為。光憑一腔熱忱,難免“好心辦壞事”﹔如果釀成意外,反而會挫傷向善的積極性。

當然,不能苛責千鈞一發時事事決策周密,俠肝義膽本身就是耀眼的人性光輝。免除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需要法律為道德護航,為合理的善行兜底。近年來,關於文明出游、公共場所禁煙等內容被納入法律范疇,司法審判對家暴、虐待、遺棄等問題態度不斷明確, 《民法總則》專門設置了見義勇為不擔責的相關條款……這些可喜的改變釋放著法治的善意。一方面,對不文明行為劃定紅線,通過法律的力量倒逼人們敬畏規則﹔另一方面,法律為公德撐腰,保証行善機制不貶值褪色。讓良法推動善治,發揮制度法律與公序良俗的合力,文明大廈的基座才會越筑越牢。

“道德是社會關系的基石,是人際和諧的基礎。”在道德踐履的路上,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以良好風氣的軟引導呼喚公德,以制度法律的硬約束護佑公德,文明的沃土就不會沙化。更關鍵是你我共同呵護,點點滴滴磨礪道德自覺,危急關頭果斷施以援手,這樣,社會公德就不會遭遇破窗效應,文明的幼苗就能長成參天大樹。

權力伸張別忘“公共意識”——如何提升我們的社會文明⑤

伸張個體權利的同時,我們也呼喚公共意識的提升。這種提升,是在鬆散的沙子當中,混合制度的水泥、規則的石子和道德的水分,從而產出比花崗岩還堅韌的文明基石。

一個兩年半前啟動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因為1%的住戶堅持“獅子大開口”兩頭算賬,在法院終審判決后仍拒絕搬遷,致使回遷安置遲遲不能動工,99%的已簽約住戶隻能無奈漂泊在外租房生活。一個原本人人受益的民生工程,在個人的極端訴求下成了“人人受損”。近日,媒體報道的這一真實案例,再次讓我們思考個體訴求與公共意識的關系。

改革開放40年來,告別計劃經濟、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個體意識得到空前增強,個人利益也成為很多人處理社會關系的出發點。應該說,正是對“個體”的尊重,正是對“權利”的捍衛,才極大地激發了社會活力和創造力。與此同時,也要看到過猶不及。一切都讓個人聽命於集體,強調個人為“全局”無條件犧牲確屬苛求﹔但“我滿足了,才是公平,我滿意了,才叫正義”,恐怕也不可取。一個“各私其私”的環境,不僅難以發育出文明的社會,也難以長久維持個體的利益。

網上有這樣一個段子:醫院來了一個瘦弱的腸胃病患者,醫生囑咐他以后多吃青菜少吃肉。患者說,“我不敢吃,我就是種菜的,承包了一大片菜地,都洒了農藥,隻賣給別人”。醫生無語,轉頭開了一些可吃可不吃、可查可不查的藥品和項目。雖然是段子,卻折射出一個道理,無視他人權利和社會整體利益,個人的私利隻能在現實中逐漸風干。現代市場經濟不可能建立在極端個人主義所導致的“原子化”“沙漠化”基礎上,以分工和多元利益主體為前提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就蘊涵著對集體主義的呼喚。倘若每個人都想著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不顧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最終的結果,隻能是“相互加害”而沒有互利共贏。

正因如此,這些年來,無論是對“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的反思,還是對遛狗不拴狗繩、公共場所吸煙、景區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的批評,都體現了人們在“個體”“私利”之外,對“全局”和“公共”的關切。正如馬克思所言,“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任何時候,個體都不可能超脫社會關系獨立存在,個人權利始終要在社會框架裡才能得到伸張。道理很簡單,一滴水漂不起紙片,大海上才能航行巨輪﹔一棵樹頂不住風沙,一片森林才能遮風擋雨。

今天,在中國社會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公共空間開始出現並不斷拓展,也向人們提出了新的交往方式的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公共意識”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正因如此,當共享單車被破壞、私用、佔道騎行、亂停亂放,才有媒體倡議要用公共意識護航﹔當種了3年的“網紅”花海3天就被游客踩踏毀壞,才有網友直言“別讓我們的素養,配不上晒出來的美景”﹔當粉絲為見偶像圍堵登機口導致航班延誤,才有“素質粉”呼吁“別給偶像們‘招黑’!”倡議呼吁的背后,正是這樣的共識:在個人之外,還有社會﹔在私人領地之外,還有公共空間。

在這個意義上,如果說,個體意識和權利意識的覺醒,體現著一個社會的進步,那麼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還需要每一個人兼具公共意識,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也因為此,在伸張個體權利的同時,我們也呼喚公共意識的提升。這種提升,不是否定個人權利的正當,也不是模糊個體與公共的邊界,而是在鬆散的沙子當中,混合制度的水泥、規則的石子和道德的水分,從而產出比花崗岩還堅韌的文明基石。

改革開放伊始,鄧小平同志曾說過,“每個人都應該有他一定的物質利益,但是這決不是提倡各人拋開國家、集體和別人,專門為自己的物質利益奮斗”。40年后的今天,當社會的發展“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我們在張揚個體權利的同時,更加需要強調個人必須從屬於社會,個人利益應服從公共利益、服從民族和國家利益這一理念。這也是為什麼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要提出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加強集體主義教育。每一滴水都能折射太陽的光芒,隻有“公共意識”這一觀念的水位越來越高,集體主義價值觀得到更好弘揚,我們的社會才能在“人人相善其群”中更加現代、更加美好。

文明也是管出來的——如何提升我們的社會文明⑥

同一個人,步行過馬路時,遇上急事可能會闖紅燈,但若在車裡握著方向盤,再著急往往也能遵規守矩﹔同一個人,在綠皮火車裡會吞雲吐霧,但一上了高鐵就能全程禁煙。為何如此?違法成本不同,執法剛性也不同。這種對比也啟示我們:文明不僅是倡導、教育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

梳理中外社會文明史就能發現,一個社會的文明素養,既是歷史演進的結果,也是持續管理的結果。去日本旅游的人,往往會感慨於其公共文明:一絲不苟的垃圾分類,不留一片垃圾在體育賽場,井然有序的公共場所……究其源頭,1948年出台的《輕犯罪法》功不可沒,什麼是現代社會的“勿以惡小而為之”,法律寫得明明白白。即便如此,上世紀80年代,富起來的日本人在走出國門時也產生過“觀光摩擦”,大聲喧嘩、不守秩序,以至於日本媒體寫社論提示國民,“尊重對方國家風俗、習慣、禮儀”

可見,文明是一面鏡子,在比較中更能正衣冠、知不足﹔另一方面,約束是壓艙石,一旦脫離執法環境、缺少了剛性約束,已經提升的文明素質也可能又倒退回去。要實現從“人人獨善其身”到“人人相善其群”的遞進,一定的外部約束,總是不可或缺的。

文明是管出來的,是因為在權利與義務這兩端,人們往往願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卻不願承擔文明的成本。比如,許多人羨慕歐美國家立法保護小動物,殊不知養犬人身上背負的義務條款數不勝數:上保險、打疫苗、戴口套、攻擊性犬的主人還需在庭院明顯處豎立標牌,等等。不僅如此,如果狗闖禍或者由於主人的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狗主人除了會面臨高額罰款,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最近,國內多地出台針對“不文明養犬”的處罰規定,嚴厲處罰“遛狗不牽繩”等行為,也正是看到了“管理”之於文明養犬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法律規則就是在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那條繩子,鬆緊適度、兩頭不落,才能讓更多人知邊界、明事理、懂規矩、不逾矩。

文明是管出來的,還因為管理缺失導致的“公地悲劇”“破窗效應”,現實中比比皆是。在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的中心城市,一街之隔,常有靜謐與臟亂差的霄壤之別,這就是持續治理與“放棄治療”的區別。反過來,隻要對違法行為持續“零容忍”,總能不斷筑牢社會的底線思維與文明習慣。正是因為醉駕入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在中國社會蔚然成風﹔正是因為“失信者黑名單”制度持續發力,欠債故意不還的老賴開始減少﹔正是因為有嚴密的監管體系,人們對網購的信任指數越來越高。“一時不文明,時時受約束﹔一處不文明,處處受阻礙”,隻有形成這樣的鮮明導向,才能讓文明的舉止始於自發、成於自覺。

古語雲,“從善如登”,提升文明程度從來就不易。一個文明社會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好言好語的勸導,更需要法律制度的規范。剛性的制度、嚴格的管理也是一種喚醒,它喚起人們的文明意識,形成人們對文明的敬畏,最終讓文明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今年5月,中共中央印發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社會文明建設的引領作用,不僅需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也需要制度保障。隻有從內因到外因共同發力,才能不斷推動社會文明水平的提升。

改革開放之初,“新加坡奇跡”讓前往考察的國人深受觸動﹔而從持續而深遠的影響來看,讓國人內心更為震動的,是新加坡包括“鞭刑”在內的嚴明的法治和管理。40年后的今天,“當高樓大廈在我國大地上遍地林立時,中華民族精神的大廈也應該巍然聳立”,這樣的大廈,需要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態度去建設,讓每一個人都為之添磚加瓦。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