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法律规范的硬约束 城市文明的必经路

金雨红

2020年06月02日08: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法律规范的硬约束 城市文明的必经路

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文明行为,凸显了城市精细化治理有待提高之处。《条例》把生活各个场景中的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逐一列出,如维护网络文明要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重点治理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去除这些顽症痼疾,亟须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解决,强化依法治理。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6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全文共六章六十三条,小到对随地吐痰、乱丢乱弃等不文明细节的劝诫,大到对突发事件中不配合应急处置措施的惩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全面塑造具有“首都范儿”的文明北京。

《条例》的出台凝聚了北京市民的共识。去年10月,141万余市民参与并完成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条例》中的六类不文明行为,就是由市民“票选”出来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20多项市民“最反对”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写入了法条。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的修改经历了今年年初疫情防控时期,为回应现实需求,与时偕行,《条例》及时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包括规定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须遮掩口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把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习惯上升到法规层面加以规范,一方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另一方面可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卫生、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彰显首都特色。

弘德立法,德法共治,北京作为首善之区,要不断提升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形式,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文明标尺,如支持和鼓励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弘扬正气的文明行为;要求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规定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不赤膊,遵守秩序等。这些既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文明”,又有勉励个人行为举止优雅的“小文明”,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是构建首都共同精神家园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是一部北京市民创新文明生活的“百科全书”。推进首都城市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文明行为,凸显了城市精细化治理有待提高之处。《条例》不厌其烦、不厌其细地把生活各个场景中的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逐一列出,如维护网络文明要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重点治理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网络电信领域的不文明行为是典型的“现代城市病”,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去除这些顽症痼疾,亟须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解决,强化依法治理。

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文明行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条例》明确了每类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全面实施《条例》,就是要解决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为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条例》重点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旅游、网络电信等6个领域29类不文明行为,并对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的行为作出了衔接性规定。如遛犬不清理粪便的,可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处50元罚款;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可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等。

罚不是目的,但法律规范的硬约束,是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的必经之路。《条例》与一般管理型法条不同,一方面要兼顾法律和道德共举,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惩戒和倡导的关系。《条例》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引导公民崇德向善,促进社会文明发展进步。

文明行为人人有份、人人有责,《条例》前期立法的过程,是凝聚文明共识的过程,《条例》现在正式实施,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强化主人翁担当意识,履行首善之区市民责任。小家庭里有家规家训,在首都这个大家庭里,《条例》就是文明北京的“规矩”“方圆”。把文明行为促进当成自己的事儿,当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大事儿,我们的城市就能更加和谐温暖、宜业宜居,尽显北京作为文明古都、大国首都应有的品位追求。

(责编:段星宇、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