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28天不換衣不洗頭咋成女神?
背景:近日,一篇黑龍江法院的網宣文引發熱議。文章記載了該院一些干警敬業奉獻、勤勉工作的事跡,其中在提及一個叫“默然姐姐”的女干警時寫道:“默然姐姐,28天連續加班,沒換過衣服,沒洗過頭,在執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
新京報發表王言虎的觀點:此事進入輿論場,卻遭遇網友的杯葛,他們不解:工作再忙,不至於連洗個頭的時間也沒有,甚至有“毒舌”網友評論,“隔著屏幕都能聞到一股餿味”。在法院執行庭事務眾多、工作繁忙的背景下,“默然姐姐”連續近一個月加班甚或無暇打理個人形象,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們無法否認這樣的事實。但網友的驚詫,恐怕也是因如此勤奮程度,已經超出了常識,進而生出一種不真實感。一句話,“默然姐姐”連續28天不洗頭不換衣,這體現了一個公職人員極高的責任心,但在宣傳文案中將這種顯然超出正常工作強度的內容寫進去,就顯得很不近人情,很不接地氣。一些地方在對模范的宣傳話語上,仍然傾向於制造苦情、制造感動,而少了對一個人應該有的起碼的人情味兒和對事實基本的尊重。在這種制造“苦情”“感動”導向下,一些地方甚至為了突出某個模范的高大形象,而刻意裁剪事實,偽造事跡。這就走向了模范塑造的反面。“默然姐姐”的工作強度與敬業精神讓人感佩,但宣傳這種精神,卻不必一定要塑造成“苦行僧”式的人物畫像。以符合大眾認知與情感的方式來呈現,或許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任何時代都需要模范,但有關懷、契合公眾認知的宣傳方式,或許才能成就最好的宣傳范本。
小蔣隨想:表彰先進,宣傳模范,本意是讓更多人在欽佩感動之余,學習先進,激發干勁,把正能量傳遞到更多人的生活中。這一過程要講方式方法,要避免過猶不及。不然,沒准會產生和預期不一樣的效果。首先,人都有七情六欲,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這是正常人的生活常態,也是不容回避的現實。我們必須尊重和理解人之常情,這也是以人為本的應有之義。然而,某些“小板報”卻把人捧上“神壇”,無私、忘我、大愛,毫無節制地運用這些詞匯,彷佛沒有了自我與家庭,給觀眾的感覺是否真實?難道,“神”就得過這種日子嗎?另一個不便明說的尷尬是,被表彰者也可能有“高處不勝寒”的感覺,想表達一點正當的個人訴求,沒准還擔心“愧對”了頭頂上無私奉獻的帽子,隻有繼續苦干,有苦難言。面對被表彰者的“忘我犧牲”,即便觀眾產生敬佩之情,也可能有“臣妾做不到”的感覺,不利於學習和效仿。“塑造”這樣的典型是孤獨的,甚至有點可悲。說到底,宣傳終歸要看社會效果,不人性化的東西以及“神或超人”還是退散了吧。再看“默然姐姐”,她的敬業勤勉必須予以肯定。但是,讓一個女同志連續加班28天,沒時間換衣服,沒工夫洗澡,單位領導是不是也該反思?愛護干部,體恤勞動者,讓他們勞逸結合,健康地生活工作,是人性化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障。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