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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景區開會禁令,“治標”之策也不可少

丁永勛

2014年09月30日08:01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景區開會禁令,“治標”之策也不可少

近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廟、五台山、黃果樹、華山等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中央嚴禁到21個風景名勝區開會”,這個醒目的標題,被很多媒體置於顯著位置。很多人開始對照這個名單,看自己熟悉的景區是否在列。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隻列這21個景區,是不是名單之外的景區就可以放心去開會了?還有人調侃,這是景區的“變相廣告”吧?

做出這些評論的,八成都是被“標題黨”誤導了。其實,劃定嚴禁開會的景區,這種做法本來就有,在1998年的相關文件中就有類似規定,這次只是把名單從12個擴充到21個。更重要的是,這只是通知的第一條,另外還有“地方黨政機關不得跨行政區域開會”“對會議經費嚴格監督審計”“嚴禁轉嫁、要求免除景區費用”等規定。這些規定互為補充,對黨政機關和其他公共部門到風景名勝區開會作出了嚴格限制。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杜絕以會議名義到風景名勝區公款旅游等違規行為,提供了法規和政策依據。

有了中央規定的“尚方寶劍”,以后無論是誰,在景區范圍內看到有黨政機關在開會,群眾就可以監督舉報,也可以要求相關部門調查回應﹔那些財大氣粗的部門,在決定在哪兒開會時,至少要掂量一下,是否能經得起監督。倘能如此,政策和規定就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當然,劃定開會范圍,對於反腐倡廉來說,更多是“治標”之策。要真正管住奢侈浪費和公款消費之風,還要從財政和預算制度上下功夫,真正管住部門的錢袋子,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然而,治標和治本並不矛盾,而且可以互相促進,為治本贏得空間。

對於以公務活動為由搞變相公款旅游,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反映強烈,中央出台相關規定,體現專項治理的針對性。這個政策的意義,不僅在於重申相關規定,而且有助於發動群眾監督,為出台治本之策創造制度空間和輿論氛圍。

由此可見,這個規定並沒有大家調侃的那麼簡單,別被斷章取義的解讀誤導了。效果如何,大家不妨一起來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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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嫣(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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