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逼購物,黑導游:“不消費很可恥”
1月3日,網上曝出一段2分多鐘的視頻。視頻中,有一名男子在旅游大巴內先是表達了對游客不消費的不滿,后又口出臟話,對游客大聲喝道“不買東西比賣淫可恥”。隨后,有人上車推銷螺旋藻,要游客購買。[詳細]
誰更“可恥”?罵人“黑導游”被罰一萬
視頻曝光后,麗江市旅游局立即調查取証。經查,爆粗口的男子叫劉俊杰,是麗江森龍旅游社安排的導游王光志請來的助手,劉俊杰沒有導游証,說白了就是黑導游。麗江市旅游局對麗江森龍旅行社依法罰款30萬元,對導游王光志作出罰款1萬元,並吊銷導游証的行政處罰﹔對辱罵游客的黑導游劉俊杰罰款1萬元、並不得在麗江參加導游資格培訓考試的行政處罰。[詳細]
麗江市市長表態:零容忍絕不姑息
1月5日,麗江市市長和良輝召集會議專題研究相關工作。和良輝表示,希望並歡迎廣大游客對麗江旅游市場進行繼續監督和批評,促進麗江旅游業健康快速發展。“對一切損害麗江旅游形象的事件和行為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和嚴厲打擊,絕不姑息遷就,給來麗江游客一個滿意的交代和承諾。” [詳細]
近年來,很多著名旅游景點都爆出了無良導游丑聞。為了得到購物“提成”,他們勸游客購物的方式不斷翻新:刁難游客、訴苦博同情、甚至諷刺挖苦言語暴力,無所不用其極。2012年,就有一導游罵游客“你有錢不購物,我鄙視你﹔你沒錢不購物,我可憐你。”如此囂張的導游頻現,小伙伴們如何還敢報團旅游?
“極品導游"如此多,你還敢報團旅游嗎?
■北京:導游持刀威脅“不買弄死你!”2013年7月3日,一段游客拍攝的視頻在多家網站傳播。載客游覽八達嶺長城和十三陵的大巴,由於乘客沒有達到消費要求,司機不予開車。游客要求發車,遭“導游”謾罵,並持刀威脅“不買弄死你!” [詳細]
■鼓浪嶼:導游攬客不成,打罵游客。2013年10月3日下午,微博上曝出福州李女士一家7口人到鼓浪嶼游玩,在拒絕多名當地"導游"攬客后,遭導游持續謾罵並發生爭執,多名"導游"參與打架,李女士家3人受傷。[詳細]
■九寨溝:“敢給我臉色我要你死得難看!”在九寨溝景區某景點門口一大巴車內,一魯姓男導游因5位老人謝絕參觀他安排的某自費景點,在車上休息,該導游脫口秀般辱罵老人。四川省旅游局獲悉此事后介入調查。[詳細]
■宜昌:弄丟門票丟下游客開溜。2013年10月1日,黃女士在游覽湖北一處5A級景區時遭遇“黑導游”,導游弄丟游客門票后竟丟下他們,自行離開。一行18人滯留景區。[詳細]
■大理:謾罵游客“第一排是給有錢人坐的,你連人都不是!”大理一位女導游,因為客人不願意參加導游所謂的自費項目,便被破口大罵不堪入耳的臟話,“玩不起還坐第一排啊,第一排要留給人家有錢人坐……”網友紛紛感嘆“惹不起”。[詳細]
導游出書爆行業內幕——《叫我如何不宰你》
揭黑導游、旅游維權第一人,《叫我如何不宰你》的作者鄔敬民大爆行業內幕。“在三亞,新開發的一個景點,政府定價是每人128元,底價你知道是多少?10塊錢!賣給游客80塊,自己能掙多少?”“在三亞,那些餐廳六七百元一斤的石斑魚,我自己去市場買,平時可能就38元,春節貴點兒,50元。”“在海南,行業內有句黑話叫“填坑”。‘一米坑’是說導游必須想辦法掙出100元才保本。現在甚至有很多‘十米坑’,導游壓力大,不玩兒命宰你才怪。”[詳細]
網友稱,在雲南旅游時,游客被分為純玩團和購物團。購物團的游客如果不買東西或者買的少,導游就會百般挖苦並要其作深刻檢討。近年來,旅游業內盛行的一些行業潛規則,不僅讓想參團旅行的人退避三舍,也讓參加了旅游團的人大呼上當。是什麼導致游客在游玩之余會如此不滿呢?
游客消費與導游薪酬挂鉤
大多數旅行社給導游開出的基本工資都很低,有的甚至沒有基本工資。導游帶團出行時,會帶游客去一些購物點,如果游客在購物點消費,商家則會從游客的消費額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回扣給導游。導游受經濟利益驅使難免要壓縮游客的游玩時間,想盡辦法讓游客買東西。[詳細]
旅游行業門檻過低,“黑旅游”現象猖獗
曾幾何時,在火車站和一些旅游集散地附近,招攬非法“一日游”的人員和廣告隨處可見,近來經過整治大有好轉,但仍未絕跡。這類非法“一日游”,價格便宜得離譜,在游客“上鉤”之前,服務也真是好,打一個電話就有車上門來接。不夠警覺的游客一旦上當,就會遭遇加價、更改景點、強制購物等。
有些游客存在“貪小心理”,圖便宜吃大虧
一些游客輕信街頭散發的旅游名片、小廣告和非正版旅游交通地圖、公交站牌上刊登的非法旅游廣告,覺得比正規公司便宜而心動。不願意通過正規渠道報名旅游,簽合同。“貪便宜,嫌麻煩”,這種“貪小”心理助長了旅游行業的不正之風。[詳細]
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開始實施。法規中明確規定不得強制抑或變相強制游客消費﹔導游必須持証上崗。可是到頭來,還是發生了“野導游”無証上崗,為了斂財肆意謾罵游客的事情。這一罵,到底罵醒了誰?
要加大《旅游法》的執行力度
醞釀30多年的旅游法即將實施對於如今的旅游亂象來說,它從各個層面給與了相關條款的約束,無疑在最大程度上保護了游客的權益。但是,一部好的法律法規有力的執行等來保障它的落實,這才是最根本的落腳點。[詳細]
政府需完善公共旅游服務網絡
當合法服務缺失的時候,非法經營往往就會來補缺。對旅游業的非法經營行為依法打擊、整治當然勢在必行,但經驗表明,單純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嚴打”、“整頓”,在市場經濟法則面前往往效果不佳。非法旅游等現象屢禁不止,恰好說明旅游公共服務的缺失。[詳細]
旅行社應將導游轉變為企業員工
“旅游業沒有形成產業鏈,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現象嚴重,每一塊都要創收,單一的旅行社承擔導游高昂的薪酬比較困難,從而解決不了隻有游客消費才能產生利潤的問題。”張興平說,“解決這一問題還要依靠旅游集團化和產業化發展,導游身份轉變為企業員工,不再是單一的個體,有足夠的薪酬后就會提升服務品質,從根本上解決佣金和服務質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