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期2013年11月27日

■國外的“好人法”

    ■無償救助免責
    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制定的法律中都有相關的條款予以保障。它們都是在緊急狀態下,為救助者因其無償的救助行為給被救助者造成某種損害時免除責任的法律。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豁免見義勇為者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的責任,鼓勵見義勇為。
         加拿大一些省的法律規定,施救行為對一般疏忽造成的傷害不擔責。《魁北克人權憲章》規定:“任何人必須救助處於危險中的人,通過親自救助或聯系急救機構,為危險中的人提供必要的急救,認為救助過程會給自身或第三方身體造成傷害或有其他法律認可的理由除外。”
    ■見死不救必懲
    法國刑法規定,當他人遇到危險而沒有提供必要的救助,可被處以6年監禁和相當於7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項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急救有可能,尤其對自己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
    意大利刑法規定,對見死不救者處以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或相當於2.26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意大利公路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司機必須馬上停車對公路上的受傷者實施必要的救助或通知警察,如果沒有履行救助義務使受傷者傷勢加重或死亡,則吊銷駕照1∼3年,並給予刑罰制裁。
    ■“反咬一口”將被罰
    新加坡的法律完全站在保護施救者權益的立場上。懲罰機制規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則須親自上門向救助者賠禮道歉,並施以其本人醫藥費1至3倍的處罰。影響惡劣、行為嚴重者,則以污蔑罪論處。[詳細]

    ■無償救助免責


    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制定的法律中都有相關的條款予以保障。它們都是在緊急狀態下,為救助者因其無償的救助行為給被救助者造成某種損害時免除責任的法律。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豁免見義勇為者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的責任,鼓勵見義勇為。
     
    加拿大一些省的法律規定,施救行為對一般疏忽造成的傷害不擔責。《魁北克人權憲章》規定:“任何人必須救助處於危險中的人,通過親自救助或聯系急救機構,為危險中的人提供必要的急救,認為救助過程會給自身或第三方身體造成傷害或有其他法律認可的理由除外。”

    ■見死不救必懲

    法國刑法規定,當他人遇到危險而沒有提供必要的救助,可被處以6年監禁和相當於7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項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急救有可能,尤其對自己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

    意大利刑法規定,對見死不救者處以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或相當於2.26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意大利公路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司機必須馬上停車對公路上的受傷者實施必要的救助或通知警察,如果沒有履行救助義務使受傷者傷勢加重或死亡,則吊銷駕照1∼3年,並給予刑罰制裁。

    ■“反咬一口”將被罰

    新加坡的法律完全站在保護施救者權益的立場上。懲罰機制規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則須親自上門向救助者賠禮道歉,並施以其本人醫藥費1至3倍的處罰。影響惡劣、行為嚴重者,則以污蔑罪論處。[詳細]

編讀往來

人民網要聞部出品
本期責編:楊彩娟(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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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老人摔倒無人敢扶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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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達州3名兒童扶摔倒老太卻被指撞人,傳統美德陷入了莫名的尷尬,引發人們對如何“攙扶”正義的思考。浙江金華又發生了老人街頭倒地,過路市民圍成一圈等待救護車的場面。如何破解當下社會老人摔倒無人敢扶、“扶不起”之困?

路見老人摔倒要不要出手相助?

3孩子扶起摔倒太婆遭索賠

四川達州3兒童扶起摔倒太婆被指肇事,家長被索賠醫藥費,經警方查明,傷者蔣某某系自己摔倒,並非由三個小孩推倒,蔣某某及其兒子的行為屬於敲詐勒索。蔣某某對處罰結果不服,下跪喊冤,將申請行政復議。[詳細]

僅有14%網友選擇扶摔倒老人

“扶起摔倒的老人,成為一個極具風險的‘活’,要怎樣才能既做好事又讓自己受傷?” 根據新浪四川發起的在線調查顯示,面對摔倒的老人,僅有14%的網友選擇了“還是會出手相助”,表示“不會,堅決不做這類傻事”佔了86%。[詳細]

視而不見成為“人人自危”的社會尷尬

看到老人跌倒,扶與不扶,人們一直沒有爭議出個所以然,甚至連警方都不得不提醒在扶起老人之前,要用手機或請路人作証,以免被故意訛詐,這種被“逼”出來的“人人自危”,客觀上造成了老人跌倒鮮有無人敢扶的不正常現象。[詳細]

道德焦慮背后是社會問題

如果做好人不僅沒有回報,反倒有可能成被告,這讓很多人在做好事前變得猶豫了。不是道德出現了滑坡,而是公眾對道德的感知發生了變化,是在面對新的道德現象時,人們普遍感到缺少確切的判斷標准,從而產生了世風日下的感覺。[詳細]

“扶”不起是因為沒有法律支撐

面對摔倒老人,越來越多的人之所以“不敢扶”,關鍵因素就在於明明是助人為樂卻可能面臨著傾家蕩產與身敗名裂的雙重災難,而訛人者幾乎不必為此而承擔任何責任。此時,法律的介入已經迫在眉睫。

賭咒不能作為澄清真相的証據

從目前的証據情況來看,似乎更支持公安機關的結論,即三名小孩並沒有撞倒蔣老太,是她自己跌倒的。因為,除了三名小孩都証實自己是攙扶老太外,警方還找到了三名証人証實三名小孩的說法,而老太則隻有她一人聲稱是三名小孩撞倒她的。從証據上講,無論行政處罰還是民事訴訟証據,老太都明顯處於劣勢。盡管老太以“全家死絕”來賭咒,但法律並不相信賭咒,而是講証據,在民事訴訟中講“優勢証據”,在刑事訴訟中講“排除合理懷疑”。[詳細]

達州老太訛詐或冤枉,用法律說話

訴諸道德命題,確實能引發同情或譴責等。但該事件發展至今,顯然已不再是一個道德命題。 與其以悲情的道德賭碼做博弈,不如用事實和法律做武器。在當地司法部門介入調解、公安機關作出處罰,及蔣婆婆一家將申請復議之后,此事已步入了法律軌道。一方面,當地司法、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調解和處理﹔另一方面,此事涉及經濟索賠與敲詐勒索的紛爭,按照當地公安機關的裁定,構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制的敲詐勒索。[詳細]

緩解道德焦慮要堅持依法辦事

面對越來越多的“扶不起”的事件,必須用法律為雙方劃清界限並且厘清責任。法律的介入,就是保証不讓好人吃虧:撞倒老人,那是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樣,誣陷他人,也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訛人者若一天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好人好事者就會日益淪為弱勢群體,道德也會日益淪喪。[詳細]

力挺好人好事,如何讓“撐腰”更有力量?

深圳首頒“雷鋒法”為好人撐腰

從今年8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正式實施。這一曾廣泛征求市民意見並被稱為“雷鋒法”的國內首部保護救助人權益的法規,從“免責原則”、“舉証規則”、“人身損害待遇”、“鼓勵作証”、“懲戒措施”等五個方面作出規定,填補了我國公民救助行為立法的空白,被網友稱贊為“微規定,開先河,保義舉”。[詳細]

昆明市承諾攙扶摔倒老人被訛費用由文明辦埋單

2012年5月,昆明市文明辦承諾,市民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由此產生的費用將由昆明市文明辦申請愛心專項基金進行埋單。昆明市文明辦主任楊鳳華稱,如果老人確被他人所撞,隻要不是故意,撞人者能留下來扶持的行為,本身已經體現了敢於擔當的精神。[詳細]

教授設立攙扶老人基金維護助人者權益

2011年3月5日,為了給勇於攙扶老人卻被冤枉的好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詢和經濟幫助,化解好人因攙扶老人而帶來的官司和賠償的風險,中國好人網發起人談方著手籌建了“攙扶老人風險基金”[詳細]

看到老人摔倒就去扶,校長“撐腰體”鼓勵做好事

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博導吳志攀教授說,“如果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系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鼓勵校友講誠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用法律來推動公民的道德建設。[詳細]

扶與不扶之外的另一種選擇

勿讓“善行被訛詐”一葉障目

“詐摔”畢竟只是極少數個例,沒必要因個案而封閉我們內心的善意。如果在有人需要幫助之時過多地關注結果,甚至為“會不會被賴上”而糾結,必然錯過最佳救援時機。[詳細]

老人摔倒后路人圍出“安全島”救護車

11月25日,昨天早上,浙江金華非機動車道上,一位老人突然臉朝下摔倒在地傷勢不明。看見老人摔倒,有些人徑直走開,也有不少人停下來。可是停下來的人誰也不敢上前扶起老人。最終,他們給老人圍出一個“安全島”,撥打120,找來協警,等救護車到了才放心離開。[詳細]

助人為樂、見義勇為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

面對需要專業知識的救助對象時,如果自己不具備專業施救知識,不妨借助通訊設備求助專業機構。對於意外與急症,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簡單的扶起可能加重病程與傷勢。[詳細]

法律與道德、真相與証據、人情與世故,在攙扶他人這一舉動中凝聚體現,並使之成為一個有中國特色的人性考驗與誠信砝碼。面對越來越多的“扶不起”的事件,必須用法律為雙方劃清界限並且厘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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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冀洪濤律師] 發表評論:

    從專業律師角度上講,此事雖然有了一個結果,有証人願意做証是起決定性因素的,但如果隻有雙方當事人的証詞,此事的結果就不會這麼樂觀了,現實中有太多的這樣的例子,這對公安及司法機關形成了很大的困擾,此事提醒我們,對於言詞証據的審查判斷亟需引入技術(測謊)手段,雖然測謊未必百分之百准確,但至少是差中選優的方案,總比什麼問題都查不清要強許多,何況有了這樣的法定技術手段,勢力會對潛在說謊者起到震懾作用,促使其說真話,隻有這樣才能把相關事實迅速查清事實。以此破題才是王道,隻有這樣公安及司法機關才能在這樣的事情發揮應有的作用。

  • [朱新峰] 發表評論:

    關鍵的關鍵不是老人會不會誣陷,而是誣陷后能不能給無辜者一個晴朗的天,讓好人好事多起來,我們就不能夠沉默無視誣陷好人好事的事情,不見得要怎麼懲罰老人,但是一定要讓做好事者臉上有光,受到大家的尊重!這樣老人摔倒就不會沒有人去扶了!

  • [網友] 發表評論:

    完善的社會保障,能讓更多的人成為雷鋒

  • [如夢如煙] 發表評論:

    如果有一個老人損倒受傷你扶老人被訛詐心裡怎樣想,人人都要積點德講良心,不要昧著良心做人。

  • [網友] 發表評論:

    隻要醫保到位,全額報銷,誰都不會不扶的

  • [網友] 發表評論:

    誰不怕訛得傾家蕩產

  • [悄然] 發表評論:

    我說蔣太婆啊,就算小孩撞了你一下,你活幾十歲了,跟九歲孩子計較有意思嗎?傻兒都看得出你住小孩家去是敲詐,你給咱中國人臉上抹黑了!知道嗎?

  • [網友] 發表評論:

    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老人冬天少出門哦

  • [網友] 發表評論:

    不是倒退了,是社會問題和訛詐人能獲巨額的金錢,能成功就有大筆金錢,不能成功又不受法律的制裁,多好,好人不敢伸手幫,沒那個時間和金錢陪他打管司,本來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好事現在變復雜了

  • [真誠] 發表評論:

    做好不討好,還要賠錢誰還敢去做,中國人的道德底線到底怎麼成這樣淪喪,國家政府應該反省深思,是經濟發展還是教育所造成,還是不講政治不講道德沒有羞恥,不惜一切手段賺到錢,不論白貓黑貓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的理念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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