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在現實生活中,抑或是網絡上城管儼然成為“過街老鼠”,被無情的謾罵、唾棄,即使被冤枉,也沒人同情﹔及時是受害者,也沒人可憐,城管成了社會管理工作中很尷尬的執法群體。
城管大隊長為避嫌不敢買菜買水果
“以前我上街買菜買水果,一遇到熟人他們就會問我:楊曦你手上提的東西是不是收繳來的,你可以哦,蔬菜水果都有人送上門。”四川省崇州市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楊曦告訴記者,雖然熟人們只是開開玩笑,但周圍不知情的人聽到了,真以為他提的東西是收繳攤販的,還有人在他背后指指點點,甚至破口大罵。“為了避嫌,現在家裡買菜購物的任務都交給老婆了。”[詳細]
怕孩子被取笑,父親工作單位一欄不敢填城管
很多城管都會遇工作身份尷尬,有時候回老家或和朋友聚會,都不敢告訴朋友和親戚,自己是干城管的。“我們一名執法隊員從來沒有參加過孩子的家長會,也沒有接送過孩子,甚至學校檔案表上父親工作單位那一欄他都不敢填。”四川省崇州市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楊曦說,之所以這樣做,是怕孩子的同學知道后會取笑孩子。[詳細]
城管女兒愛撕小廣告,媽媽開心又擔心
北京某城管隊管片隊員屈梅有一個快滿13歲的女兒,她以前看到小廣告就會撕,女兒也學會了,經常放學回家帶回來一大把撕的小廣告。有一次五年級上作文課,老師講到小販與城管的沖突,把責任全歸罪在城管身上。屈梅女兒當場站起來跟老師說,小販佔道經營侵犯了別人利益,也影響別人通行。結果,同學們“群起攻之”,都說她不對。[詳細]
城管路遇發燒兒童急送醫院,被路人誤會公車私用
10月18日,一網友發微博稱一輛城管執法車“公車私用”到幼兒園送孩子上學,在網上引發熱議。經核實,未央區城管張某駕車在轄區檢查揚塵期間遇王女士帶一男孩在路邊打車,上前詢問得知孩子發燒,非常著急,便主動將其送到鳳城二路兒童醫院分院。“這件事讓我很尷尬,也很傷心。”當事城管張甲棟說道,“我沒想到舉手之勞做件好事會被網友這樣質疑,更沒想到城管現在的輿論環境是這麼差。”[詳細]
缺乏統一法律,城管成為“亂罰款”代名詞
在社會公眾印象中,城管似乎隻有一項職責:管理亂擺攤的流動小商販。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小軍表示,“中國經過30多年的法制建設,大多數行業執法都有一個法律框架,唯獨城管至今還沒有專門的法律。”因為缺乏一部統一的、完整的城管法規,導致城管在具體執法工作中,常處於“借法執法”的尷尬處境,僅行使處罰權而不直接參與事務管理,最終形成“末端執法”的惡性循環。城管因此給社會公眾留下了一個“亂罰款”的惡劣印象。
工作職責所在,城管無奈變成“討厭鬼”
2011年,由武漢大學教授沈陽主編的國內首份“城管網絡形象分析報告”顯示,城管的形象主要和暴力、執法、小販等詞相關聯。城管的工作職責大都是各個部門管不好或者不願管的“麻煩事”,而所管理的又基本上是社會弱勢群體。當“嚴格執法”遭遇“法外人情”時,城管一邊倒地被批判、抨擊也就可以理解了。
個別城管粗暴執法,城管形象被玷污
延安城管雙腳跳踩男子頭部、武昌城管十幾人毆打開顱手術者、哈爾濱城管暴力執法導致千人圍毆、昆明城管毆打懷孕婦女……媒體上頻頻曝出的城管暴力執法事件,挑動著社會大眾敏感的神經。部分城管存在的不文明執法現象,使得城管整個群體都被嚴重地“污名化”。
城管隊員性質如何定義?
國務院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身份。按照這一規定的要求,城管隊員首先必須是公務員。然而,很多地方幾乎都沒有做到這一點。目前,普遍採取的做法是公務員與事業編混編、混崗,這既影響了執法的嚴肅性,又給隊伍建設、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等帶來許多難題。[詳細]
“女神城管”熊朝蓉微笑執法
城管與執法對象,難道永遠是一對“冤家”?從“眼神執法”到“舉牌執法”,從“獻花執法”到“微笑執法”,各地城管不斷探索人性化城管執法模式,轉變執法態度和執法理念,以其化解城管與商販之間矛盾。
城管開口“您好”嚇跑小販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范》10月15日起正式實施,《規范》規定,今后城管執法開口要說“您好”,執法結束時要說“謝謝”。然而,新規實施首日卻尷尬頻現,城管執法人員剛開口說“您……”,小販就聞聲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變成了“您別跑”。聞風而逃的小販們紛紛表示,城管如此客氣,不太適應。[詳細]
“女神城管”微笑執法,擺攤小販乖乖聽話
“安岳最漂亮的城管,絕對是女神。”11月9日,四川資陽網友“奇跡哥”發帖稱,他是安岳的一個小攤販,最近他所在的片區來了一位長相甜美的女城管,她執法中始終保持微笑,“她一笑,我們就乖乖聽話了”。當事人熊朝蓉說,“我之前當過老師,對城管工作很有幫助”,“微笑對勸導很有效果,起碼是對他們的尊重”。[詳細]
城管難抵孩子眼神棄扣游攤:怕沖突給孩子留陰影
在北京基層城管隊員趙東旭短暫的執法生涯中,讓他最難面對的是游商們孩子的眼睛。有一次在宋家庄規范游商佔道,城管要暫扣一名女商販的三輪車,對方坐在上面,死活不走,旁邊站著一個不到一米高的孩子,“不哭也不鬧,眨著眼睛看著我們。”“大人違法,城管執法,我生怕發生沖突,給孩子的成長留下陰影。”“你快走吧,下次別在這擺了。”趙東旭叮囑完那名女商販后,又趕緊朝其他游商聚集的路口走去。[詳細]
“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城管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人性化執法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執法矛盾,但是城管問題由來已久,根源復雜,要規范城管執法,還需要配套制度做支撐,解決攤販生活的后顧之憂,改變整個城管隊伍的執法形象。
城管體制不一,應有全國統一的規定
著名法學家應鬆年教授表示,城市體制多樣,城管隊員的編制也有很大差異。有的地方管理嚴格,人員有編制,而有的地方無資金無編制,聘用協管員,的確是臨時工。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是每個市長的職責,由某一部門歸口領導並不妥當,最好的辦法是由國務院出台一部城管執法的決定,對城管的體制、編制、執法權限和工作機制做出統一的規定,包括城管的經費來源。[詳細]
城管:打鐵還需自身硬
“城管隊伍建設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城市管理得好不好。因此,打鐵還需自身硬。提素質、講法治、重服務,城管執法既要授權也要限權。“嚴於律己、溫馨服務、寬以待人,作為最貼近群眾的職能部門之一,城管應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陽光執法,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才能使城管執法取信於民。”長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紀委書記楊遠秀說。[詳細]
群眾:人民城市人民管
要把城市建設好、管理好,離不開城管,更離不開群眾。“以往之所以有矛盾,一個原因是百姓對城管不理解。”長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高新區執法大隊大隊長鐘月清說,讓群眾參與城市管理,了解城管,矛盾也許就會避免。個人的生存發展是在城市中實現的,假如沒有城管提供良好的城市環境,何談個人的生存發展?當百姓對城管提要求時,百姓也應從自身做起,樹立公共意識。[詳細]
部門:“城市管理”不等於“城管”
一些地方政府把很多本不屬於城管的事項交給了城管,同時又忽視了城管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銜接配合。城管遭遇執法尷尬,背后夾雜有一些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城市管理”不等於“城管”。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城管難以獨自支撐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城市管理離不開職能部門的相互配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