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武漢市一城管隊員白天執法晚上擺攤
15日中午,有網友發帖稱在湖北武漢徐東車站附近,一位城管白天執法管理佔道經營,晚上卻在此處擺地攤,並貼出該城管白天執法、夜晚擺攤的照片。昨天,武漢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方微博回應稱,當事人確為洪山區城管局正式執法隊員。[詳細]
武漢市城管委微博回應 推“聚焦城管擺地攤”系列
武漢城管委微博回應,經查實,網友爆料圖片中的執法隊員系洪山區城管局執法大隊直屬七中隊正式執法隊員桂某,33歲,學歷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過司法考試、平時表現優秀。爆料圖片中還出現了一位女子,她也是洪山城管局機關工作人員楊某。武漢城管委濰坊微博還持續發了數條“聚焦城管擺地攤”微博,與網民就這個話題互動交流,請網民對城管工作提建議和意見。
洪山區城管局:執行“臥底”任務
從洪山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處獲得信息:圖中兩名城管人員確實是在執行“臥底”任務,即由該局選派,利用下班時間在轄區內當小販擺攤,在檢查城管執法情況的同時,也通過“換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便於今后提升管理水平。該負責人還出具了幾張手寫的筆記,稱這是兩位隊員近來寫下的數萬字“擺攤日記”。[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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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1:反對】城管不該帶頭擺攤應避嫌
有網友認為:不管該城管出於何種目的,公然在路邊佔道擺攤就是違規。武漢市容環衛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擺攤設點、銷售商品,經依法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及要求進行。[詳細]
【觀點2:支持】城管突破尷尬境地的不錯探索
武漢城管與攤販“對跪”、江岸城管“賣萌執法”、常州80后城管為自己代言、四川街道為城管隊員頒發“委屈獎”……還有這次武漢城管的“臥底”行動,這些做法都是城管突破尷尬境地的不錯探索。不同的作法傳遞出相同的信號——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詳細]
【觀點3:炒作】為吸引關注
細心的網友發現,該事件最先被爆出是在前天下午2點44分,武漢城管對此事的首次回應是在當天下午3點35分。隨后,武漢城管的騰訊微博每隔幾個小時都會拋出一點信息,吸引網友關注。昨天下午4點37分,武漢城管的騰訊微博發布了該城管隊員的真實身份,至於如何處理,背后是什麼原因,卻一直捂著不說,明顯是在吊網友的胃口,借勢炒作。更有網友大膽猜測說,報料人“岔巴子”是一名城管水軍。[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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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網絡事件之所以能夠受到關注,與人們印象中的城管形象的巨大反差有關。城管隊伍經常遭遇民眾誤解和輿論尷尬,一提到城管,人們腦海中往往就浮現出暴力執法等場景。而一向將巡街執法、杜絕擺攤作為使命的城管人員,也可能化身為練攤的“局中人”引起了網民的好奇圍觀。
“潔癖式”城市管理行不通
這一看似矛盾的事件,恰恰暴露出時下很多城市長期以來奉行的“潔癖式”城市管理的非人性和不合常理。城市當然應該強調城市形象,也完全可以強化環境整治。但是,任何“形象”、任何“環境”,均應該建立在尊重每一個生命個體的生存前提之上。即便二者發生了沖突,民眾的生計權利也要高於城市政府的形象訴求。市也不僅僅是城市管理者要面子的地方,還是廣大民眾切實生活、不可須臾離開的家園。[詳細]
擺地攤並不等於違法經營
面對很多城市城管對攤販的習慣性驅趕,有識之士早就指出,合法經營是公民的自由,城市管理應該合理對待攤販,以保障一些低收入者憑合法勞動養活自己的權利。換言之,如果這位城管並沒有佔道經營,而是在允許地段合法擺攤,有何不可?面對城管對攤販的驅趕,我們質疑城管,然而面對一位擺攤的城管,我們卻又質疑其知法犯法,其實在潛意識中已經默認了驅趕攤販的正當性,這是典型的雙重標准。[詳細]
城管與攤販並非不能兩全
城管與攤販,一個是職責所在,一個是生活所迫,真的難兩全嗎?非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隨時隨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建設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當中央號召在地方“落地”,細化到城管執法這個點上時,要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為民服務呢?轉變思想觀念,從執法到服務,從“相對人”到“心連心”,這就是政府與市民、干部與群眾和諧相處之道。[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