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2013年6月17日

■人民網“城管十問”報道

  一問: 城管制度從何而來?

  1988年,國務院在批轉建設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確了“由建設部負責歸口管理、指導全國城建監察工作”,1991年,建設部設置了城建監察辦公室。這就是全國城市管理相關隊伍被叫做“城建監察”隊伍的由來。[詳細]

  二問: 城管困惑“我是誰”

  城管執法力量不足是個普遍現象。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引入其他社會力量協助城管工作,因而成為不少城市的默認選擇。“協管員”這份職業,就在這個背景下應運而生。[詳細]

  三問: 城管,如何遠離執法暴力?

  對城管隊員而言,執法暴力也不是他們所期待的。許多城管隊員在接受採訪時,均表示他們並不願意暴力執法,“沒有哪個城管希望每天的工作內容都是吵架、沖突,很多城管甚至相當害怕與攤販發生沖突。”[詳細]

  四問: 如何看待城管執法中的“暴力抗法”?

  很多地方的城管與小販之間的沖突,都被視為民事糾紛,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就算有傷害結果也都是通過民事調解來賠償。隻有少數后果嚴重的惡性事件才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詳細]

  五問: 小販與城管 解不開的死結?

  “不出攤吃什麼?”這個問題,小販的“對立面”——城管也認為不可回避。深圳市城管局所屬城管研究所所長胡振華主張,應該“跳出城管看城管”,小販與城管矛盾的深層次根源在於社會保障尚不完善。[詳細]

  六問: 中國城管是否被傳媒妖魔化?

   談到城管的網絡形象,不得不從微博說起。在新浪微博上搜索“城管”,相關訊息達580萬條以上,搜索熱詞包括“城管打人”、“城管擋不住”、“城管威武”、“釘子戶大戰城管”等負面內容。[詳細]

  七問: 城管究竟能管什麼?

   城管究竟能管什麼,某地城管局負責人頗感無奈地調侃“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以上海市為例,城管行政執法權包括11個方面,共167項。[詳細]

  八問: 國外"城管"什麼樣?

   像朴俊勇這樣的年輕人在舊金山並不少見,他們大多都是非法移民,在街頭擺攤是他們收入的重要來源。美國並沒有直接的行政部門管轄路邊攤販,一般由警察監管。擺攤兩年來,朴俊勇隻被警察處罰過一次。[詳細]

  九問: 城管創新能否破解城市管理難題?

  8月末,在西安市大明宮遺址公園,人民網記者發現了一個賣雪糕的婆婆,有兩位城管隊員也發現了她。記者下意識打開手機視頻功能,想著沒准會錄下城管暴力的一幕。沒想到,那位看起來年紀稍長一些的城管,掏出了錢,買下了婆婆所有的雪糕。[詳細]

  十問: 中國城管走向何方?

  很多城管執法中的問題,缺乏理直氣壯的處理依據。這個現狀,與城管執法在城市管理和執法中的地位作用很不相配,與城市管理和執法在行政管理和執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很不相配,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求很不相配,與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很不相配。[詳細]

  一問: 城管制度從何而來?
  1988年,國務院在批轉建設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確了“由建設部負責歸口管理、指導全國城建監察工作”,1991年,建設部設置了城建監察辦公室。這就是全國城市管理相關隊伍被叫做“城建監察”隊伍的由來。[詳細]
  二問: 城管困惑“我是誰”
  城管執法力量不足是個普遍現象。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引入其他社會力量協助城管工作,因而成為不少城市的默認選擇。“協管員”這份職業,就在這個背景下應運而生。[詳細]
  三問: 城管,如何遠離執法暴力?
  對城管隊員而言,執法暴力也不是他們所期待的。許多城管隊員在接受採訪時,均表示他們並不願意暴力執法,“沒有哪個城管希望每天的工作內容都是吵架、沖突,很多城管甚至相當害怕與攤販發生沖突。”[詳細]
  四問: 如何看待城管執法中的“暴力抗法”?
  很多地方的城管與小販之間的沖突,都被視為民事糾紛,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就算有傷害結果也都是通過民事調解來賠償。隻有少數后果嚴重的惡性事件才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詳細]
  五問: 小販與城管 解不開的死結?
  “不出攤吃什麼?”這個問題,小販的“對立面”——城管也認為不可回避。深圳市城管局所屬城管研究所所長胡振華主張,應該“跳出城管看城管”,小販與城管矛盾的深層次根源在於社會保障尚不完善。[詳細]
  六問: 中國城管是否被傳媒妖魔化?
   談到城管的網絡形象,不得不從微博說起。在新浪微博上搜索“城管”,相關訊息達580萬條以上,搜索熱詞包括“城管打人”、“城管擋不住”、“城管威武”、“釘子戶大戰城管”等負面內容。[詳細]
  七問: 城管究竟能管什麼?
   城管究竟能管什麼,某地城管局負責人頗感無奈地調侃“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以上海市為例,城管行政執法權包括11個方面,共167項。[詳細]
  八問: 國外"城管"什麼樣?
   像朴俊勇這樣的年輕人在舊金山並不少見,他們大多都是非法移民,在街頭擺攤是他們收入的重要來源。美國並沒有直接的行政部門管轄路邊攤販,一般由警察監管。擺攤兩年來,朴俊勇隻被警察處罰過一次。[詳細]
  九問: 城管創新能否破解城市管理難題?
  8月末,在西安市大明宮遺址公園,人民網記者發現了一個賣雪糕的婆婆,有兩位城管隊員也發現了她。記者下意識打開手機視頻功能,想著沒准會錄下城管暴力的一幕。沒想到,那位看起來年紀稍長一些的城管,掏出了錢,買下了婆婆所有的雪糕。[詳細]
  十問: 中國城管走向何方?
  很多城管執法中的問題,缺乏理直氣壯的處理依據。這個現狀,與城管執法在城市管理和執法中的地位作用很不相配,與城市管理和執法在行政管理和執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很不相配,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求很不相配,與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很不相配。[詳細]

■調查

您如何看待武漢城管“臥底練攤”?
“換位思考”的精神可嘉
炒作 不值得提倡
出發點是好的 做法不可取
其他,我有話說

編讀往來

人民網要聞部出品
本期責編:盛卉
郵箱:shidian#people.cn (發信時請將#改為@)
招聘:人民網要聞部策劃組編輯 歡迎關注

城管“臥底練攤”練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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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撈外快,佔道擺地攤,換了馬甲我也認識你!”15日,武漢網友“岔巴子”網上發帖爆料:洪山區城管局一城管員,白天作為執法者在街道巡邏、檢查亂擺亂放,晚上則化身為練攤小販,在路邊擺攤賣茶杯。城管為啥要“練攤”?懸念很快就被揭開。

“雙面城管”引發網友圍觀

網曝武漢市一城管隊員白天執法晚上擺攤

15日中午,有網友發帖稱在湖北武漢徐東車站附近,一位城管白天執法管理佔道經營,晚上卻在此處擺地攤,並貼出該城管白天執法、夜晚擺攤的照片。昨天,武漢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方微博回應稱,當事人確為洪山區城管局正式執法隊員。[詳細]

武漢市城管委微博回應 推“聚焦城管擺地攤”系列

武漢城管委微博回應,經查實,網友爆料圖片中的執法隊員系洪山區城管局執法大隊直屬七中隊正式執法隊員桂某,33歲,學歷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過司法考試、平時表現優秀。爆料圖片中還出現了一位女子,她也是洪山城管局機關工作人員楊某。武漢城管委濰坊微博還持續發了數條“聚焦城管擺地攤”微博,與網民就這個話題互動交流,請網民對城管工作提建議和意見。

洪山區城管局:執行“臥底”任務

從洪山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處獲得信息:圖中兩名城管人員確實是在執行“臥底”任務,即由該局選派,利用下班時間在轄區內當小販擺攤,在檢查城管執法情況的同時,也通過“換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便於今后提升管理水平。該負責人還出具了幾張手寫的筆記,稱這是兩位隊員近來寫下的數萬字“擺攤日記”。[詳細]

網民激辯:城管到底能不能“擺攤”?

漫畫 趙順清

【觀點1:反對】城管不該帶頭擺攤應避嫌

有網友認為:不管該城管出於何種目的,公然在路邊佔道擺攤就是違規。武漢市容環衛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擺攤設點、銷售商品,經依法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及要求進行。[詳細]

【觀點2:支持】城管突破尷尬境地的不錯探索

武漢城管與攤販“對跪”、江岸城管“賣萌執法”、常州80后城管為自己代言、四川街道為城管隊員頒發“委屈獎”……還有這次武漢城管的“臥底”行動,這些做法都是城管突破尷尬境地的不錯探索。不同的作法傳遞出相同的信號——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詳細]

【觀點3:炒作】為吸引關注

細心的網友發現,該事件最先被爆出是在前天下午2點44分,武漢城管對此事的首次回應是在當天下午3點35分。隨后,武漢城管的騰訊微博每隔幾個小時都會拋出一點信息,吸引網友關注。昨天下午4點37分,武漢城管的騰訊微博發布了該城管隊員的真實身份,至於如何處理,背后是什麼原因,卻一直捂著不說,明顯是在吊網友的胃口,借勢炒作。更有網友大膽猜測說,報料人“岔巴子”是一名城管水軍。[詳細]

城管和小販不該是“天敵”

漫畫 張成

這一網絡事件之所以能夠受到關注,與人們印象中的城管形象的巨大反差有關。城管隊伍經常遭遇民眾誤解和輿論尷尬,一提到城管,人們腦海中往往就浮現出暴力執法等場景。而一向將巡街執法、杜絕擺攤作為使命的城管人員,也可能化身為練攤的“局中人”引起了網民的好奇圍觀。

“潔癖式”城市管理行不通

這一看似矛盾的事件,恰恰暴露出時下很多城市長期以來奉行的“潔癖式”城市管理的非人性和不合常理。城市當然應該強調城市形象,也完全可以強化環境整治。但是,任何“形象”、任何“環境”,均應該建立在尊重每一個生命個體的生存前提之上。即便二者發生了沖突,民眾的生計權利也要高於城市政府的形象訴求。市也不僅僅是城市管理者要面子的地方,還是廣大民眾切實生活、不可須臾離開的家園。[詳細]

擺地攤並不等於違法經營

面對很多城市城管對攤販的習慣性驅趕,有識之士早就指出,合法經營是公民的自由,城市管理應該合理對待攤販,以保障一些低收入者憑合法勞動養活自己的權利。換言之,如果這位城管並沒有佔道經營,而是在允許地段合法擺攤,有何不可?面對城管對攤販的驅趕,我們質疑城管,然而面對一位擺攤的城管,我們卻又質疑其知法犯法,其實在潛意識中已經默認了驅趕攤販的正當性,這是典型的雙重標准。[詳細]

城管與攤販並非不能兩全

城管與攤販,一個是職責所在,一個是生活所迫,真的難兩全嗎?非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隨時隨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建設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當中央號召在地方“落地”,細化到城管執法這個點上時,要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為民服務呢?轉變思想觀念,從執法到服務,從“相對人”到“心連心”,這就是政府與市民、干部與群眾和諧相處之道。[詳細]

面對群眾的誤解和執法的尷尬,各地城管紛紛邁出改進作風的第一步。希望通過各地的不懈探索和努力,“城管”在發揮應有作用的同時,早日成為一個不再因各種亂象被“妖魔化”的職業。

網友留言 >> >>已有 12 條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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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友] 發表評論:

    以前用臨時工擋箭,現在發明了臥底說。真佩服有些人的智慧。肯用在政策制定上,擺攤子問題早就解決了,根本就不需要城管這種崗位了。真怕"臥底說"演化成名目張膽的知法犯法啊

  • [網友] 發表評論:

    什麼‘臥底爛彈琴

  • [網友] 發表評論:

    首先,擺攤現象在中國非常普遍。城管與攤販的沖突問題也越來越多,如何化解矛盾沖突又能沒換城市形象值得深思,也是一項長久任務。流動攤販的存在似乎是一種中國式民間文化,攤販技能維持生計又能給人們帶來方便,何樂不為呢?但是城管作為城市形象的維護者,必然要擔負起這個重任,如何更好的進行執法,更好的改善執法者與攤販的沖突需要全面有深度的去考慮。攤販的存在本身就是社會民生問題,他們無一技之長,卻要養家糊口,在沒有破壞社會安定的同時又給人民帶來了方便,解決了生存問題,但是給城市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執法者在進行城市形象改善和維護的過程,與攤販經營者的矛盾沖突日顯激烈,作為執法者,城市形象的維護者,應該有更好的親和力,更完善的執行機制作為保障,執法過程減少問題的再次出現而不是引發更為嚴重的沖突。相信國家在制定改善民生方案時會考慮到攤販與城管之間的問題,提高城市發展速度的同時放緩腳步看看帶來的問題。國家在政策落實和發展建設時如何更好的讓更多更好的實惠帶給人民,民生社區的建立配套形成社區市場,合理安置攤販經營,給予相應的政策減免,城管執法和工商衛生部門共同管理市場,既規避城管與攤販的矛盾,又能切實解決攤販生存問題,降低執法者的工作難度。加強對攤販經營者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社會意識。加強對執法者的工作能力培訓,端正太短,隻有更好的親近於民,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服務於民。‘臥底練攤’每個人評價不同,但作為行為的實施這應該更清楚自己的行為的初衷。既是社會現象就會有褒有貶,相信這個問題解決的那天,就會看清職能部門的當時的初衷。

  • [網友] 發表評論:

    要改變城管的風氣要從二方面下手,一方面完善對違規擺攤的制度和處罰(今天出來個美國賣肉夾饃的新聞就有一點提到因為違規被處罰1000美元),這個是源頭上控制﹔二是要提高城管的業務水平和文化水平,過去的城管大部分素質較低,文化水平也較低,提高素質勢在必行。

  • [網友] 發表評論:

    像現在的城管、、政府還不取消、難得民心、還在網上發布有意思嗎、

  • [網友] 發表評論:

    晚上擺攤都不讓擺、難道要趕盡殺絕、沒有人性的

  • [網友] 發表評論:

    大家應該冷靜的想想,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也不符合邏輯呀。大家看看城管局的答復【兩名城管人員是在執行“臥底”任務,即由該局選派,利用下班時間在轄區內當小販擺攤,在檢查城管執法情況的同時,也通過“換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便於今后提升管理水平】1,決策是有誰來出、應該是人大呀﹔2,調研應該是領導呀,領導才能上報人大討論呀。兩個隊員能起什麼作用。

  • [網友] 發表評論:

    是被爆光后的一種拉著虎皮做大旗,城管擺攤隻要不違反規定,也可以啊,別再說調什麼研了。你能做到工作上班兩不誤,文明執法就可以了,事情從小著手,對群眾一句暖話,一杯熱茶,一個徽笑。就不要先玩大的,調哪門子研了,等到以后有經驗了再調吧。

  • [網友] 發表評論:

    城管工作人員是在執行領導的意圖,領導沒有歪曲的城市審美觀,就不會有城管和小販的對立。

  • [網友] 發表評論:

    如果真是為了改進工作,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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