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2013年6月9日

■劉志軍案進展

  ■2011年2月12日     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詳細]

  ■2011年2月12日     中央決定免去劉志軍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黨組書記[詳細]

  ■2011年2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盛光祖接替[詳細]

  ■2011年3月     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停職審查[詳細]

  ■2011年6月22日     中紀委稱劉志軍案仍處調查階段[詳細]

  ■2011年6月     原南昌、呼和浩特兩地鐵路局長邵力平、林奮強被調查[詳細]

  ■2011年12月28日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劉志軍張曙光對7·23動車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詳細]

  ■2012年5月28日     中央開除劉志軍黨籍,認定其道德敗壞[詳細]

  ■2013年4月10日     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提起公訴[詳細]

  ■2013年6月9日     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詳細]

  ■2011年2月12日 

    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詳細]
  ■2011年2月12日 
    中央決定免去劉志軍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黨組書記[詳細]
  ■2011年2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盛光祖接替[詳細]
  ■2011年3月 
    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停職審查[詳細]
  ■2011年6月22日 
    中紀委稱劉志軍案仍處調查階段[詳細]
  ■2011年6月 
    原南昌、呼和浩特兩地鐵路局長邵力平、林奮強被調查[詳細]
  ■2011年12月28日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稱劉志軍張曙光對7·23動車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詳細]
  ■2012年5月28日 
    中央開除劉志軍黨籍,認定其道德敗壞[詳細]
  ■2013年4月10日 
    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提起公訴[詳細]
  ■2013年6月9日 
    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詳細]

■關鍵詞·劉志軍

  ·1953年1月生 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學歷,工程師。197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3年3月 在鐵路系統工作近20年的劉志軍被任命為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2004年 劉志軍主持完成中國鐵路第五次大提速。2007年劉志軍主持中國鐵路實現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 由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因超速,機后9至17號列車車廂脫軌。事故導致70人死亡,416人受傷。事故發生后,劉志軍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嚴重事故的再次發生。

  ·2008年10月 劉志軍要求各單位推進鐵路懲防腐敗體系建設,決不姑息任何腐敗分子。

  ·2009年 劉志軍因4·28鐵路事故被國務院記過處分。

  ·2011年2月 因涉嫌嚴重違紀,劉志軍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其鐵道部部長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黨組書記、鐵道部部長。

  ·2011年7月23日 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01次動車組列車與前行的杭州站開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動車組列車發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約200人受傷。

  ·2011年12月28日 上午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了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負主要領導責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並處理。

  ·2012年1月7日 中紀委宣布正在立案調查劉志軍涉嫌違紀案,5月對其作出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詳細]

■圖解:103名落馬省部級高官的啟示

編讀往來

人民網要聞部出品
本期責編:方曄雲
郵箱:shidian#people.cn (發信時請將#改為@)

從“劉志軍案”看中央反腐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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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12日,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黨組書記職務﹔2012年5月28日,劉志軍被開除黨籍﹔2013年6月9日,劉志軍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京開庭審理

起訴書中提及四個“特別”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詳細]

律師將作“罪輕”辯護

4月10日,劉志軍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接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錢列陽作為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証實此事,並表示將為劉志軍作罪輕辯護。[詳細]

被控非法收受財物6460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劉志軍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沈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以下稱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54萬元。[詳細]

劉志軍案件要點回顧

丁羽心(原名丁書苗)

【濫用職權】幫丁書苗非法獲利30億

民營女企業家丁書苗,被認為是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2011年1月,丁書苗被帶走調查,當年2月中旬劉志軍落馬的消息即被公布。

據報道,劉志軍所涉及的濫用職權主要是為丁書苗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從1997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獲取鐵路車皮計劃等方式,為丁書苗提供幫助,造成34億元損失。丁書苗及其子從中非法獲利30億余元。[詳細]

【收受賄賂】巨資“打撈”落馬官員

除幫助獲取巨額財富,劉志軍還提拔重用丁書苗推薦的干部。據報道,為回報劉志軍的幫助,丁羽心先后花費4千多萬元,在劉志軍指使下,運作“打撈”落馬的原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另外,劉志軍還涉嫌收受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等10人賄賂共計1482萬元﹔收受他人所送價值1334萬余元的貴重物品。[詳細]

【“帶領”腐敗】牽出鐵路系統9起腐敗案

2011年12月28日,“7·23”甬溫線特大事故調查組報告公布,國務院常務會議認定劉志軍負主要領導責任。劉志軍案發后,牽出了鐵路系統的系列腐敗案。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案爆出,半個月后,2月28日,鐵道部宣布,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已被停職審查。包括張曙光在內,9起鐵路系統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被查辦。其中涉及6名正局級、3名副局級官員。[詳細]

打擊高官腐敗,堅定不移地建設廉潔政治

高層反腐不是一句空話

近段時間以來,李春城、周鎮宏、劉鐵男等人相繼被查處,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開庭審理,人民群眾拍手稱快。這些案件的查處,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把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到新的高度。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腐敗是社會毒瘤,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全黨必須警醒起來﹔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他要求“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這些擲地有聲的宣示,彰顯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決心和信心,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指明了方向。[詳細]

備受關注的劉志軍案今日開庭審理,這是中央反腐“打老虎”的標志性案件之一。從十八大報告的“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到大案要案的實際查處,中央堅定反腐的力度和決心清晰可見,提振了公眾反腐信心。

網友留言 >> >>已有 34 條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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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友] 發表評論:

    高壓態勢 能保持多久,大家都在看。 為了我們的祖國好。

  • [阿咪爾亞生] 發表評論:

    中央動真格的了

  • [參戰老兵] 發表評論:

    很好查一下重慶腐敗根願在哪裡???

  • [寒冰] 發表評論:

    把中國的貪官全部抓起來吧,大快人心啊。

  • [愛你了] 發表評論:

    空談誤國,害民呀

  • [網友] 發表評論:

    反腐功蓋千秋!

  • [子羊] 發表評論:

    應該還要深挖

  • [網友] 發表評論:

    打擊高官腐敗,別忘了也要打擊基層腐敗。

  • [網友] 發表評論:

    提高黨在人民群中的威信,讓人民群眾看到了中央反腐的決心

  • [網友] 發表評論:

    看你咋判啦 人民都在看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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