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示意圖
生死時速:男嬰奇跡生還 5月25日,一名嬰兒被困在浦江縣一樓房廁所下水管道中。17時30分左右,一場生死救援在縣人民醫院展開,消防官兵不停地用鋼鋸一點點的鋸,用鉗子一點點的掰。18時20分,被困嬰兒成功從管道中擺脫。救出后,醫院立即為這個小生命開通綠色通道。孩子沒有名字,因為保溫箱標號是59號,護士們都叫他“59號小毛頭”。[詳細]
男嬰生母:意外懷孕 廁所產子 男嬰生母已經鎖定,就是向房東和警方報警的租客。女孩子今年22歲,是浦江當地人,高中畢業。去年年底,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當地一位男青年,很快兩個人就發生關系。直到今年年初,她才發現自己懷孕了,可對方並不承認孩子是他的。
25日當天下午,她突然感覺肚子痛,想上廁所大便,結果蹲下沒多久,孩子就生出來了,直接滑到了下水道裡,也試圖用手去抓,最終也沒有辦法把孩子弄出來。在消防官兵等救出了孩子后,擔心自己養不了孩子,她選擇了沉默。[詳細]
最新進展:已被家屬領走 定性為“意外事故” “59號小毛頭”被雙方家屬領走了,雙方長輩都“表示會撫養的”。但是,男嬰的生父還涉及一個鑒定的問題。據浦江縣浦南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走訪調查和分析評估,此次定性為“意外事故”。
2008年,南京。 一名34歲高齡產婦在下關路邊突然臨盆,接到報警的民警和熱心群眾一起在現場圍成了人牆,產婦順利產下男嬰。產婦在被送往病房后,卻於凌晨悄悄離開醫院。[詳細]
2011年,常州。一名19歲女子在醫院急診室旁廁所內產下一名女嬰塞入紙簍。“阿姨,不要告訴別人。”見負責打掃衛生的阿姨要去喊醫生,女子一把拉住她,低聲請求。[詳細]
2013年,北京。一年輕女子在三輪車上產下孩子,悄然離去。寒風裡,嬰兒躺在鐵板上挨了至少40分鐘凍。其間眾人圍觀,還是有好心人送嬰孩就醫,最終沒能留住這條生命。[詳細]
2013年,北京。16歲的少女美美一日晚上肚子疼痛在廁所內懵懵懂懂生下一子,怕被別人說閑話將孩子丟棄在垃圾桶內,第二日被清潔工人發現將孩子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詳細]
有網民說,“每個小生命,都是上天賜予的禮物。既然選擇生,就應該善待之、愛惜之。”而類似的“棄嬰”事件,卻不時在全國各地上演……

棄嬰來自哪裡?主要有三大因素:
第一,嬰兒有生理缺陷。強制婚檢取消后,婚檢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預工程”第一道關口出現鬆懈,新生兒先天畸形人數呈增加趨勢。
第二,“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作祟。而現行計生政策隻允許生一個,兩者之間的矛盾難以處理,有的人“見男就留,見女就棄”。
第三,性教育薄弱和缺失。性開放的潮流中性教育的薄弱和缺席,青少年正成為非婚生育乃至棄嬰問題的高發群體。
棄嬰不僅是道德倫理問題,而且觸犯法律
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絕大多數棄嬰面臨的現實出路就是被個人或者慈善機構收養。我國《收養法》於1992年正式出台,在很多事實收養關系中,被收養人的身份始終得不到承認。他們不能報戶口,無法辦理身份証,甚至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和繼承遺產,成為了“黑戶”。2009年,國家五部委聯合下發第135號文,明令禁止民間收養行為,並於當年4月1日實施。[詳細]
上海市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李友權博士認為,雖然我國尚未在孤殘遺棄兒童收養方面向社會敞開大門,但是民間收養行為事實存在,相關執法部門對民間收養行為採取默許態度。政府應給民間兒童慈善團體一個合法身份,並給予和官辦機構待遇等同財政扶持,如此才能推進兒童福利事業社會化進程。
多位專家指出,我國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收養法很難完全覆蓋民間自發收養棄嬰孤兒的權利和義務范圍。收養法最后一次修訂是在1998年,15年后社會經濟和環境已發生很大變化。相關法律法規能否與時俱進,已經成為保障兒童生命安全的重要“關卡”。[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