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8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据说在全国各省市同类法规中,黑龙江此举是首创。我们必须为这一首创点赞,这一做法也应该得到广泛复制,因为新官不理旧账是个普遍现象。
新官为啥普遍不理旧账?一是因为新官上任总想立新功,新功才是自己的政绩;而旧账理好了则是前任的政绩,理不好反而耽误自己的时间,甚至可能损害自己的名声,或惹来麻烦。二是因为大多数新官认为,旧账可能是替前任“擦屁股”的“烂账”,或是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吃力不讨好,未必理得了、理得好。三是因为一些新官的“官本位”思想浓厚,不将规划重调,不让建设重搞,似乎就显示不出自己的领导才能与魄力,如果“一张蓝图绘到底”,如何突出自己与前任不同?
无论新官心里打着怎样的小九九,他们不理旧账都是不具备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体现,是为官一任不负责、无担当的典型表现。其后果则是,“规划规划赶不上领导变化”“一任领导一张蓝图”“一任领导一个政策”,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公信力,影响群众、市场投资主体的利益,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长期性,甚至可能以牺牲地方发展为代价换取每任官员的政绩。这些年,“人来政改、人走政息”导致的前功尽弃、劳民伤财,浪费了多少发展资源,贻误了发展机会,拖累了多少地方真正发展?
实际上,“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才能凝聚发展合力。政贵有恒,既要“继往”——理旧账,又要“开来”——谋新篇,只有一任接着一任干,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才有一个地方的科学、持续、长期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大家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样才不会浪费发展资源,贻误发展机会,拖累地方发展。人事有代谢,对一个地方的发展贡献不能分你我。
近年来,随着舆论对“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呼吁增多,随着相关部门开始对这一沉疴痼疾予以警醒与治理,一些新官已经开始理旧账了,但离群众的要求恐怕差得还远,而且并没有形成气候。因此,像黑龙江那样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大有必要,这是让旧账受到法规保护的举措,如果再有新官人为区分新账旧账,割裂职责、推卸责任,当事人就有依据提起“民告官”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也能倒逼新官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诚信、敬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