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的王先生向中国之声反映,他父亲带着村里的乡亲在当地干了多年建筑工程。2002年以来,从滨州黄河河务局下属企业承揽了多项政府市政工程,十几年来要不到血汗钱。其父亲因病去世三年了,至今还有150多万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着。黄河建筑安装工程处回应称,欠钱属实,但市里不给拨款,无法支付。(5月1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017年底,山东省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对政府项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督促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专用账户,确保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零。然而,滨州市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17年不还,债权人去世三年儿子接力讨要也没能要回工程款。政府项目欠账不还,谁给了政府当老赖的权力?政府公信力何在?
客观地讲,政府项目欠账难讨,与新账变旧账,领导更迭有关。政府项目欠账的政绩与好处是前任的,而前任留下的烂摊子要新领导来收拾,新领导不干了。但不管咋说,账是政府下属企业做政府项目欠下的,政府就得依法还钱,这是毋庸置疑的。
虽说财政收入连年增长,但是在经济增长变缓,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当下,除去财政支出,每年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有限。再者,有的地方财政收入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弊端显而易见:推高房价,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
有调查显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万亩基地”和“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在满足群众公共产品需要的招牌下,政府债务负担越来越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形象,而且影响了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不但没钱用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还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中敷衍塞责、偷工减料,乱收费、乱摊派。
但是靠负债支撑起来的政绩工程为某些人带来政绩资本,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某些官员只“秀”政绩,不问民生,政绩到手,职务升迁,拍屁股走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后遗症留给下任领导,最后形成了政府负债越积越多、积重难返的怪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针对政府项目欠账不还的问题,当地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还钱,这是底线。从长远情况看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举债上工程纳入法治轨道,很有必要。相关部门要完善欠账还钱的监督约束机制,让政府及其企业树立诚信是政绩、理旧账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避免政府项目欠债不还伤害民心。如果对负债者没有硬约束,不仅民众利益受损,政府信用贬值,而且还会误导社会风气。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某些人不敢随意负债上项目,守住政府欠债还钱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