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建国
有武汉市民反映,江岸区一栋12层居民楼顶藏着两层楼的“空中花园”,非常像去年被曝光的北京市海淀区的人济山庄小区B栋楼顶天台上的两层别墅。据当地城管称,业主因房屋漏水申请加建,暂无法定性为违建。(9月14日京华时报)
前不久,北京海淀区的“最牛违建”刚刚被拆除,如今武汉的“空中花园”俨然成为了北京“最牛违建”的翻版。根据城管部门的说法,业主因房屋漏水申请加建。问题是,加建并不需要盖上别墅才能堵住漏水处。采取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实现防漏的目的,加盖两层别墅,是不是有点太奢侈了呢?
偌大的城市内,频频出现的违建现象仿佛成了常态,令人纠结。违建的大量存在,破坏了正常的城市公共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被严厉禁止。虽然违建可以拆除,但是耗时、耗财,还耗费精力。面对这些违建,如何从源头上实现预防和治理的目标,真正让违建走出“割韭困局”,显得尤为迫切和必须。
根本上而言,违建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城市的发展速度迅速,目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手段,与现实的管理需求之间存在脱节,呈现出短视的特征。可以说,如果不是媒体曝光,违建常常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治理。其实,执法力度的弱化,也决定了违建的拆除成本不断增加。很多时候,如果在违建修建初期就被相关部门发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代价肯定不会太高。
坦白而言,当前的城市管理思维还存在痼疾和弊病。作为违建的责任人而言,肯定知道违建的性质,而且拆违新闻也屡屡在媒体上曝光。既然如此,作为违建主人,不可能不知道违建之后的后果。那么,为何违建之人依然肆无忌惮,逆势而动呢?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当前的拆违多是风暴式的治理模式,也就是说,拆迁违建并没有形成常态。执法具有滞后性,死角的大量存在,也导致了不少拆违沦为形式主义,很难产生实质性效果。
鉴于此,如何让城市违建治理成为常态,显得尤为迫切和必须。一方面,《城市管理法》不能被束之高阁,宣传普法需要及时跟进,从源头上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思维。另一方面,执法部门需要打好“提前量”,不能做“事后诸葛”,要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前沿,在违建处于萌芽状态之时,就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拆除,避免留下后患。另外,违建的监管,还需要实行综合治理,避免执法部门“单兵作战”,让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实现联防共治。
说到底,城市违建的监管,需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并建立常态执法机制,不要陷入到短视思维中。城市在发展,管理思维也需要及时跟进和补强,而不能停滞不前。唯有克服管理短视症,才能不给违建留下生存的空间和土壤,让违建现象无处遁形。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