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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别让“公务员小区”成扎眼地标

胡印斌

2014年07月30日05: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别让“公务员小区”成扎眼地标

  河南濮阳市绿城小区位于当地黄金地段,楼间距都在50米以上,属于当地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不过,这个小区在2010年开盘时,却卖出“白菜价”:在周边地产每平方米均价已攀至4000元时,这个小区开盘价只有2000元出头——这里的房子只向公务员出售,是一个“公务员小区”,当地民众对此议论纷纷。(新华网7月29日)

  尽管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一再表示,该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手续齐全,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过这很难平息民众的激烈质疑。在畸高房价带来的诸多压力之下,这一“高大上”的公务员小区,显然深深刺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一扇只向公务员敞开的门,无疑加剧了当地民众本已十分强烈的社会焦虑。

  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绿城小区系由当地一家地产公司开发,政府并不插手具体事务,一应手续均按照程序操办。不过,其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释。

  其一,作为法人股东的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究竟有没有在小区的立项、报批乃至减免相关费用等事宜上施加影响?如果没有,占一半股权的机关事务局的作用与价值体现在哪里?而如果有,其行为是不是涉嫌滥用公权力为一个群体谋求利益,甚至干脆就是一种权力变现?

  其二,追逐利益是企业的天然冲动,任何一家企业都不例外,那么,濮阳这家房企为何愿意在绿城小区的建设上只要求3%的微利?而且,即便是这3%,也还要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股权分成,这样的“学雷锋”举动又该如何理解?在这处“微利”的公务员小区之外,有没有与企业达成另外的私下协议——“堤内损失堤外补”?

  房企在建设公务员小区过程中“失去”的利益,会不会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找补回来?如若果真如此,则公务员小区的“低价”,恰恰建立在整个城市房价不断走高的基础之上,此消彼长,损害的依然是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还有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这些年来,民众每每苦于城市房价畸高,也每每寄希望于政府对于楼市的有力调控,以求房价更趋合理。遗憾的是,这样的期盼每每落空。在这样的语境下,很多城市纷纷崛起“高大上”的公务员小区,环境优美、建筑合理,价格还非常低廉,凡此种种,不免让民众怀疑,此种以“福利”为名派发给公务员的房子,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

  与所有社会群体一样,公务员当然也需要安居,但如果这种安居建立在透支公共利益、滥用政府权力的前提之下,则无异于对民众利益的掠夺。

  一处处簇新的公务员小区,往往成为一个城市的地标,招摇着也撩拨着民众情绪。对此情形,有关方面理应引起高度警惕,不要使民众的怨气不断积累,更不要让公务员小区成为扎眼的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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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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