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如何制定医院相关制度,不只是一系列指标、系数的制定和完成,本质上体现的还是相关主管部门如何“看待人”的问题。“死亡率”的规定,看上去是对患者的生命更加重视,其实挺伤人的。
近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
“死亡率”指标甫一面世,医生和患者纷纷吐槽。医生们抱怨“医生是治病而不是救命的,死亡率怎么能控制?”患者则担心,因为有了“死亡率”的指标考核,医院会拒收重病患者,也有可能会把病危将逝的患者“赶”回家。尽管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标准中显示的住院患者和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数据,只是对二、三级医院基线调查获得的客观情况、行业平均水平的实际表述,并非要求达到的目标。但是,这样的回应并不能打消医生和患者的疑虑,因为在中国社会的管理体系中,“指标”是个很敏感的词,无论管理者如何强调指标是“指导意见”,在实践中都很可能异化为“考核标准”。
从医疗实践方面看,死亡率越高的医院是不是医疗技术水平越落后的医院?恐怕未必。实际上,越是医疗水平高的医院,收治的病危患者越多,与普通患者相比,病危患者的风险更大,相应的,救治病危患者数量越多,死亡率有可能更高。所以,以死亡率的高低来判定医生技术的好坏,以及医院服务水平的高低,这并不是一个特别科学的标准。
未必科学的标准经常出现在官方规定的文件中,说到底,还是因为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指标思维。指标并无原罪,科学的指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开展,但如果指标之下的管理模式发生异化,复杂问题很容易被“一刀切”。从对“死亡率”规定的争议中我们还发现,指标规定显示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的定位存在偏差。
医生的使命是救死扶伤,但医生确实也不可能让人起死回生。死亡不可避免,而目前死亡发生在医院是社会常态,这呼唤着医院应该是一个予人终极关怀的场所。遗憾的是,因为当前我国医疗资源紧缺、配置不均衡,鲜有人关注医院有没有能力来表达对患者的终极关怀。
现有条件下,过度强调医院对患者终极关怀的使命可能有些“不接地气”,但是,从一定程度上说,正是因为我们缺少这样的理念,很多时候,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只把医院当作创收部门,考核方式也变成简单的绩效考核。医院拼指标,身处一线的医护人员有心无力,患者也只能成为医疗流水线上的产品,这大概是中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
由此笔者联想到,近日荷兰政府对待空难罹难者的态度中所体现出的对人和生命的敬意,值得我们深思。政府部门如何制定医院相关制度,不只是一系列指标、系数的制定和完成,本质上体现的还是相关主管部门如何“看待人”的问题。“死亡率”的规定,看上去是对患者的生命更加重视,其实挺伤人的,它只能让还未彻底回归公益色彩的医院更加功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