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简称《纲要》)。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阐明了推进诚信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实现路径。在经济社会双重转型的时代,在社会诚信屡屡失坠的今天,这个行动指南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粘合剂,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然而,随着“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们的诚信意识受到强烈冲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甚至于医生治病,竟被怀疑为暗拿提成;老人跌倒在地,常被认为是坑蒙拐骗。可以说,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突出“软肋”。
怎样才能扶起失落的道德、涵养缺席的信任、构筑诚信的环境?《纲要》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抓住诚信建设的牛鼻子,突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如果失信不仅不受到惩罚,反而因此获得不义之财,那么在趋利避害的行为法则下,更多人都会选择失信。人们常说惩恶扬善,殊不知非惩恶无以扬善,非罚罪无以褒德。
然而,褒扬守信、惩罚失信,道理都很简单,但是落实到操作层面就面临着巨大阻力。诚信档案既无联网,失信行为就是一个个“信息孤岛”,征信成本高、确认难度大、处罚力度小,都令失信行为免于或不惧惩罚。正因为此,《纲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就是要把信息孤岛连成数据网络,一旦出现违约等不良记录,不诚信者将受到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惩罚。一处失信,则处处被动;一时无德,则时时受罚,谁不会对失信行为有所顾忌?
可以说,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机制,让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方此之时,诚信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方法都已经明确,关键是要落到实处,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实效。否则,纸上之文、唇端之语,难于对失信者形成任何震慑,也不会对现实产生任何促进。
白居易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邓小平也强调,“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则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可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可待,建设一个高度文明的“诚信中国”可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