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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处理应有“时间表”

2013年10月17日07:03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热点事件处理应有“时间表”

  时下,面对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不少地方开始采用“拖字诀”,试图通过采用延缓通报,等待社会关注度“降温”之后再发布后续情况的方式来“大事化小”。也有些地方,甚至在持续拖延之后,索性不再对事件进行回应。于是,各类“烂尾新闻”的数量与日俱增,“正在调查”成为了回应舆论的又一“神器”。

  从表面上看,对热点事件进行“冷处理”,似乎为涉事部门减少了不少麻烦。但殊不知,这样的处理方式正是导致民众产生“习惯性质疑”的一大诱因。真相姗姗来迟,谣言与传闻就有了滋长空间;回应遮遮掩掩,“黑幕”、“隐情”自然广为流传。久而久之,政府部门的形象与公信力受损,自然不可避免。

  热点事件的处理应有“时间表”,任由“拖延症”横行,折射出的乃是地方的“护短”和“护丑”思维,抑或是权力的傲慢与自大。漠视民意、回避舆论的“鸵鸟战术”,只能求得一时安稳,对于消弭问题、化解矛盾有害无益。只有以更加阳光、透明的调查方式,辅以更加快速、高效的处理过程,方能最大程度地赢得民众的信任与肯定。

  破解热点事件处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亟待寻求制度化的解决方式。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期待各地政府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为处理热点事件确立规范的“时间表”“流程图”,用行动重塑信任,用诚意赢得民心。(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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