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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14级强台风”刮不走官僚罚单与执罚嘴脸
背景:台风“菲特”来袭,为避开低洼地带,不少温州市民把车从车库移到人行道,结果被贴罚单。不少车主发问:“台风天的违停罚单能免吗?”行政执法部门答复,违停不利于抢险,不会暂停处罚。
京华时报发表那云风的观点:台风来袭当然不是什么平常时期,因而也就不能用平常时期的执法思维以应之。同时,法律也决不能是冷冰冰的东西,它的理念也是旨在保护公正与秩序。面对台风来袭的特殊时刻,法律本身还应当作出积极反应,以更好地彰显这一理念,减少人们的损失。相反,把特殊时刻与平常时期“一视同仁”,有悖于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执法变成趁火打劫。
新京报发表燕农的观点:同样是面对暴雨或者台风天,北京、武汉、杭州等地或者不贴罚单、停止电子眼摄像抓拍,或者是罚单作废。浙江苍南县的做法是,在台风过境后首先通知违停车主将车开走,一定时限不开走的才予处罚。台风来袭前,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哪些公共场所可临时停车的公告——这种公共服务事前缺位,却对所有违停贴单处罚,于情于理不合。
小蒋随想:一些执法部门不是不懂特事特办,而是习惯于见人下菜碟。那些悬挂特权号牌的车辆,别说是在非常时期,平日里在大街上横行霸道,某些执法者还不是睁一眼闭一眼?可对于百姓在天灾时的避灾自救,却要以违规论处,难道不是在“装蒜”?“不利于抢险”看似义正词严,其实呢,大型施工车辆能在狭窄的人行道上通过吗?在一片泽国的时候,抢险冲锋舟也用不上人行道吧?
权力崇洋媚外不止,恶俗“洋地名”难休
背景:《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经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
华商报发表堂吉伟德的观点:禁用洋地名立法在早已有之,国内如宁夏、浙江、南京等地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地方配套的细则更是举不胜举。但不能忽视的是,无论地方规定多么细化,都必须落到实处才能发挥法律效用。但在现实之中,这似乎正是管理的短板所在。
新京报发表敬一山的观点:“洋地名”招人烦是一回事,官方一律禁止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说街道之类的公共建筑,地方政府统一规范或者进行听证,有其合理性。地方政府对宾馆、酒店这些商业场所命名也干涉,其合理性就很值得商榷。正如一个人的名字起得再恶俗,只要不违法,别人也无权要求他去改名。
小蒋随想:其实,一般人根本没有能力给一个地方起名或改名,有能力与权力这么做的只有管理者。比如,张家界风景区就将“南天一柱”景点,改名为“哈利路亚山”,试图借电影《阿凡达》扩大张家界的国际知名度。所以,禁用洋地名的关键在于,管住那些崇洋媚外、胡乱行使的权力。至于一些小区楼盘热衷起洋名,虽然比较恶俗,却具有私权意味,楼名与地名毕竟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