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上班时饮酒打人、酒后驾车肇事……8月30日,青海省纪检委通报6起公职公务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21条措施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其中,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某私用警车被网上曝光后,在应对信访和网民答复中,隐瞒身份,虚假答复,受到免职处理。(见9月1日《人民日报》)
何谓“虚假答复”?说穿了,更像是借“辟谣”之名的另一种“造谣”。当前,净化网络生态,坚守“七条底线”,惩处恶意生事、传播谣言的“网络水军”,已成社会共识。“七条底线”,其实是整个社会所有公民都该遵循的规则。这当中,坚守“信息真实性”这一条,无疑是“底线”中的“底线”。正因此,许多人不约而同呼吁:除了网民坚守信息真实,官员、媒体更应率先垂范,不说假话、空话和大话,不可毫无风险地随意发布虚假信息。
让网络谣言止于“七条底线”,人们最为担心的,除了某些所谓“网络大V”的假借民意、兴风作浪,更包括一些公权力部门的不实回应和敷衍包庇。相对于普通公众造谣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官方谣言危害更大。若不能做到“民谣”、“官谣”一齐治,一方面可能招来“官民有别”的质疑,另一方面也很难彰显有关部门“治谣”、“惩假”的决心。
据公开报道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制裁、教育网络造谣传谣者3700多人。公众很想知道,这3700多个被处理对象中,有多少“刘铁男被实名举报,能源局新闻发言人称污蔑”及“夜店欢迎局长光临,项城官方称恶作剧”之类的“官谣”被列入其中,又有多少似青海这般因“虚假答复”被严厉问责?
问责“官谣”成常态,其实透出一种更能服众的“治谣”思维:“官谣”之害在戕害公权公信,其所带有的“权力作假”色彩,比之网民个人的传播谣言,恶劣百倍。而且,“官谣”的颠倒黑白、肆意诓人,往往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可能是相关利益群体的合谋。放任“官谣”,不仅可能导致对民谣的整治和震慑大打折扣,而且可能折损整个打击网络谣言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