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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眼皮下发生凶杀有悖警察天职

舒圣祥

2013年08月23日10:04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眼皮下发生凶杀有悖警察天职

  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两三米远,却不敢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8月22日《郑州晚报》)

  就在两个警察的面前,一个持刀歹徒将女孩活活刺死,旁边的人拽着民警的衣服,推其上前制止歹徒,警察脚下却像被钉了钉子,只在一旁呵斥“不许乱来”。——就这,在当地公安官员眼中还不算“胆小怕死”,而只是“反应有些迟钝,得不了高分”!我在想,这一切要不是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并且顺利公开,在歹徒自残倒地时方才“勇敢”上前的警察,是不是还能记大功当英雄呢?

  歹徒只有一人,警察却是两人;歹徒只是有刀,警察手上有警棍——无论从哪方面说,当歹徒凶残地将刀子捅向女孩时,有备而来的警察,都没理由不第一时间上前制止。若是普通市民,“反应迟钝”当然可以理解,因为他们没有专业的技能,也没有专业的工具;可是,专门为歹徒而来的警察,又有技能又有工具,怎么能够畏缩不前,眼睁睁看着女孩被捅死?

  很想对这两个警察说:虽然你们的上司很“包容”你们,但你们如果还算有一点良知,或者说自知之明,就应该脱下警服辞职走人,因为你们的确不适合干这个,你们根本没有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歹徒行凶的千钧一发之际,只会呵斥不敢上前,早已违背了警察的天职。

  蚌埠这两个在歹徒行凶时刻畏缩不前的警察,无疑给全体警察丢了脸。当地公安部门除了辩解之外,至少应该心怀愧疚,并且以此为鉴,强化实战实训,提高警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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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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