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红了”,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正式实施,机动车“抢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来广泛争议质疑。质疑为何而起?争议背后,对决策者、守法者和执法者而言,引发怎样的思考?对改革决策有何启迪?且听大家看法。
信号突变难反应,新规虽严看执行。争议声中听民意,莫把黄灯作绿灯。
李宏宇图 三 宝文
规则“价值排序”需要肯定
周诚冉(法学博士)
严惩抢黄灯,实际上是在交通秩序中强调一种价值排序:车辆通行重要,生命安全更重要。黄灯有有限通行权,但交叉方向上的绿灯同样有通行权。是要绿灯通行时的顺畅安心,还是要黄灯通行时的放手一搏?严惩抢黄灯,正是在两个价值的权衡中,取了更有利于公众安全的一种。“车轮上的中国”,理应涵养形成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文明气象。
当今中国,社会多元,利益分化,情况复杂,出台一项改革、制定一个决策,已经很难做到皆大欢喜、人人满意,特别是在权利意识高涨的今天,经常会面对“不是这部分人不如意,就是那部分人有意见”的两难。这种分歧,很多时候本身并无“是非”,只在于如何“取舍”,甚至成为一种博弈。就像这次“抢黄灯”,有极为不满的,但同时也有大声叫好的,很多无车族就表示,过去最怕过路口,尤其最怕黄灯。司机“抢黄灯”往往给行人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甚至危及生命健康。从这个角度看,对“抢黄灯”加大处罚力度,正是用规则来涵养交通良俗、提高社会文明。这种“价值排序”,恰恰是一种走向现代文明的体现,值得肯定,也应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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