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劃定紅線,守護租客“住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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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正式實施的《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首部專門行政法規,直指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市場痛點,為規范住房租賃活動、維護住房租賃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標志著我國住房租賃進入法治化新階段。
住房租賃的核心在於“房”。在住房租賃市場中,部分房主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肆意將房屋改造成“隔斷房”,甚至將廚房、衛生間等也改造成臥室進行出租,不僅嚴重損害了承租人的切身利益,更潛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針對這一亂象,《條例》明確劃定了界限與紅線,規定出租的住房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准,確保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時,廚房、衛生間、陽台、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嚴禁單獨出租用於居住。此外,還明確了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及人均最低租住面積,需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標准。通過明確住房的定義與標准,《條例》為住房租賃活動奠定了公平交易的基礎,從源頭上遏制了違規房源流入市場,推動住房租賃回歸“住有所安”的本質屬性。
押金難退、住房受損索賠無門類似問題讓眾多租客和房東倍感無奈與焦慮。《條例》對出租與承租雙方在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盡的規定,如:雙方必須使用實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若依法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應提前通知承租人,並為承租人騰退租賃住房留出合理時間﹔承租人則應安全、合理使用租賃住房,不得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改動租賃住房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改變租賃住房用途、拆改室內設施或改動租賃住房其他結構等。通過清晰劃分權責,提前化解可能產生的分歧與矛盾,有效減輕了雙方當事人的擔憂與麻煩,讓出租者更加省心,承租者更加安心。
住房租賃經紀機構和網絡平台憑借其專業與信息優勢,在住房租賃市場中佔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然而,個別經營者卻利用這一優勢,通過提供虛假或誤導性房源信息欺騙客戶,甚至上演“高收低租”的手段,導致租客和房東雙雙受損。《條例》對此採取了“全鏈條整治”策略:一方面,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必須公示資金監管賬戶,杜絕資金挪用風險﹔另一方面,規定網絡平台對房源信息真實性承擔核驗責任,對虛假發布者將依法進行嚴厲處罰,從而從源頭上鏟除亂象滋生的土壤。
從禁止“甲醛房”“隔斷房”到保障“租購同權”,從規范押金管理到強化資金監管,《條例》為解決住房租賃市場的痛點問題提供了“良方”,更為實現“住有所居”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隨著法規的深入執行、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以及行業自律的不斷提升,2億多租房人群將獲得更加穩定、安心的居住環境,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也將迎來更加堅實的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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