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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熱評:“強約束”直播帶貨,培育良好市場生態 

林風
2024年04月11日16:49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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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9日上午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表示,直播帶貨創新了消費場景,豐富了消費供給,但由於“台前幕后”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証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一段時間以來,圍繞直播帶貨曝出的種種爭議,屢屢引發關注。形式上,審丑直播、虛假營銷、野蠻帶貨等層不出窮﹔商品上,質量不佳、貨不對板時有發生﹔保障上,退換貨難、維權遇阻等情況並不少見。數據顯示,近五年,我國直播電商市場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於傳統電商。顯然,凝合“台前幕后”多個主體、關涉“人貨場”全鏈條的直播帶貨,確已到了須強力規范的階段。

事實上,這幾年直播帶貨一直處於動態的規范約束進程中。諸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直播帶貨及其產生的爭議、糾紛都有所涉及。不過,由於主體多、貨源雜、直播新特性等多個現實因素,直播帶貨的糾紛矛盾,仍面臨保障維權上的堵點、難點。比如,過去一些主播帶貨的商品質量一旦“翻車”,可能就把責任推脫給廠家或第三方合作伙伴,消費者維權茫然﹔再如,消費者想要投訴舉証,主張“退一賠三”“假一罰十”等權利,也很難搜索固定下明確、完整、有效的帶貨信息,維權陷入困境。

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便著眼於“打補丁”、補短板、強約束。亮點之一,是強化信息披露。“誰在帶貨”“帶誰的貨”,真實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必須以顯著方式標明說明。亮點之二,是明確多方責任。《條例》將規范性文件《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了平台、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主播帶貨“翻車”后,想要推責避責甚至“玩消失”等情形,也將受到約束。此外,《條例》還對平台管理、營銷行為等方面作出清晰規定。

我們已經看到的是,電商直播帶貨需要法治監管護航。其中,保障直播帶貨規范、透明,是重中之重。而作為“基石”的法律法規,必然需要及時完善。《條例》生效實施后,更重要的是依法執法。過去五年,我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目前,有直播帶貨的用戶約5億人。如此龐大的市場規模和消費者群體,對應的正是直播帶貨消費生態的培育,以及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對此,各級各地相關部門,主要電商直播平台,都應當依據最新法律法規內容,及時作出優化調整,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跟進落地實施。

無規矩不成方圓,約束規范是為了更好發展。無論主播換成誰,價格怎麼變,直播帶貨的重點永遠是“貨”的質量和服務。以法治監管護佑直播帶貨規范、透明,才能護佑好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合法權益,助力平台、商家和市場迸發更大生命活力。

(責編:趙春曉、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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