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中介機構要做好資本市場“看門人”
日前,証監會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對ST獐子島2016年年度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勤勉盡責等原因,大華所被罰沒367.92萬元。
雖然已過去了幾年,但提起上市公司獐子島扇貝“跑路”事件,不用說因此事在股市損失慘重的投資者,就連很多公眾也有印象。2020年,証監會已對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証監會處罰的對象不是上市公司,而是為該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此舉凸顯了監管部門在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過程中,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作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有義務及時、完整、准確地將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証券管理部門和証券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鑒於上市公司涉及的業務規模龐大、關系復雜、專業性強,普通投資者即便獲取了相關公開資料,也很難有時間精力和專業能力來分析識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負責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以確保上市公司公開信息的真實可靠。因此,中介機構又被稱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
作為“看門人”,就應該嚴把關口,盡責履職。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必須公開和透明,這是証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要求。身為中介機構,就是要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專業的審核,杜絕上市公司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造成虛假陳述,保護股東基本權利——知情權。
此次証監會在對大華所的罰單中表示,ST獐子島2016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而大華所作為ST獐子島2016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証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証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形。
証券市場是否健康發展,公眾的信任信心至關重要。以會計師事務所等為代表的中介機構,作為參與其中的一環,是維護公眾利益和市場信心的關鍵角色,更應秉持客觀公正、中立專業的職業操守。如果貪圖利益或懶惰瀆職,則是對投資者和公眾利益的不負責任,既玷污了專業機構的名譽,也動搖了市場的根基,影響非常惡劣。
近年來,隨著以“注冊制”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資本市場相繼落地,政府部門直接管理的角色在逐漸淡化,中介機構責任變得更加重大,這也是我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改革方面的大勢所趨。監管機構在后台,中介機構在第一線,中介機構能不能真正把責任擔起來,直接關系到改革措施能否落地生效。此次証監會對大華所的處罰,應該說為中介機構敲了一記警鐘。未來,中介機構不僅會承接更多的業務,也要承擔更重的責任。嚴於律己、謹守底線,中介機構要自覺做好資本市場的“看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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