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藝起評:加強演藝經紀機構管理等不得慢不得
近年來,明星觸犯法律的事件時有發生,其中不乏一些曾經萬人追捧的“頂流”,不禁讓人追問:娛樂圈怎麼了?
整治文娛領域亂象,台前的明星藝人無疑是規范的重點,但將台后的經紀機構和經紀人納入管理,同樣必要。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的《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從督促依法納稅、正確引導粉絲、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制止服務對象做出違法行為等方面對經紀機構及從業者提出明確要求,對於保障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是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創作經營鏈條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樹立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少數經紀機構一味追逐經濟利益,為博取眼球、獲得流量制作發布違法違規內容﹔一些經紀人員為了炒作,雇佣營銷號發布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信息﹔個別MCN機構(網紅孵化服務中心)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廓清種種亂象、營造清朗氛圍,需要找准病灶、標本兼治。在此背景下,《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先后發布,釋放出加強監管的鮮明信號。
經紀人員作為與明星藝人關系最為密切的群體之一,理應在治理偷稅漏稅、藝人行為違法失德、后援會亂象等頑症痼疾中發揮更大作用。明星代言廣告頻頻翻車?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依法對服務對象代言的廣告進行審核,不為內容違法的廣告合作提供經紀服務。偷稅漏稅屢禁不止?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督促、提醒、協助服務對象依法納稅,自覺抵制以偷逃稅為目的或者可能導致偷逃稅的不規范簽約方式。一旦發現服務對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將職業責任、社會責任牢牢扛在肩上,相關從業者的職業發展道路才能越走越寬。
對明星藝人來說,遵紀守法是基本准則,恪守道德底線是基本素養。由於身上的示范效應,明星藝人的一舉一動不僅代表自己,更影響著粉絲和普通觀眾對事物的看法和行為。從這個意義上看,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對公眾人物的要求隻會更高而不可能變低。偷稅漏稅、嫖娼吸毒等違法失德行為,影響的不僅是某些明星的職業生涯,更會傷害公眾對文娛行業的愛護和信任,污染社會風氣、動搖行業基石。正因如此,從嚴管理經紀機構、經紀人員和娛樂明星,是對行業發展的規范,更是對從業者的保護。對於這一點,不論是明星還是經紀人,都應該有清醒而深刻的認識。
近年來,有關部門合力重拳治理文娛領域亂象,起到了正本清源、刮骨療毒的效果。未來,還需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証制度,為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劃出界限、標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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