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都是中國人, 絕不能搞出“內部歧視”
9月7日,河南一男子在某平台上給獵頭公司投簡歷時,被對方以“企業不要河南戶籍的員工”回絕。對此能鏈集團旗下團油平台客服回應稱,公司招聘從來不存在地域限制,且企業內有8.1%的員工為河南籍,目前已上報公司嚴肅處理,后續會繼續跟進。
“不招河南籍員工”到底是用工企業的暗中授意,還是獵頭公司的自作主張,認真調查,不難查清。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害,這其中就包含了法律所禁止的“地域歧視”。對違法造成侵害者(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相關部門應及時出手,依法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決不能姑息。
這一案例也說明,時至今日,愚昧、落后的“地域歧視”觀念在就業市場上依然或明或暗的存在,給一些求職者造成就業機會的不公平、人格情感上的被傷害,而這恰恰是不能被容忍的。一個文明的社會應該人不分南北、地不分東西,五湖四海、量才適用,不應該有任何地域歧視色彩。任何歧視性言行,都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挑舋和傷害。
公平正義是社會改革發展穩定的基礎,它包括起點的公平、過程的公平、結果的公平。如果一個人長期處於被歧視的境地,一次次失去就業創業乃至生存發展的機會,從起點、過程到結果都感受不到公平,就可能產生不滿、怨恨乃至報復心理,長此以往社會矛盾會加大,影響的是安定團結,最終受害的是每一個人。對此,務須高度警惕。
越是發展進入新階段,我們越是要有眾志成城、團結一心、奮力拼搏的精氣神,絕不能搞出“內部歧視”的事情。不論哪個省份、哪個地域的人都是堂堂中國人,都是14億中華同胞之一份子,都享有相同的人格權利、地位尊嚴,誰都沒有歧視他人的權力,誰都不應該被他們冷眼相看。
深入分析會發現,“地域歧視”的根源還在於地域文化差異、經濟發展不平衡等等。破題之策至少有三:一是依法、及時、嚴厲懲治歧視他人的企業和個人,形成法律威懾﹔二是以發展的辦法,努力疏解區域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讓共同富裕的曙光普照每一個地域、每一寸土地,消除“社會刻板印象”﹔三是從道德和輿論層面,敏感且堅決地同任何“地域歧視”言行作斗爭,讓一些人的狹隘和偏執不敢露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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