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用市場辦法、改革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6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場辦法、改革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擴大民間有效投資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間投資手續辦理效率,要保護民間投資合法權益,支持民間資本發展創業投資。這是應對新的下行壓力,戰勝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面臨的新挑戰,必須要抓好抓實的硬任務。
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離不開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時要相信市場的力量、釋放改革的紅利。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5月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6.2%,增速較1—4月回落0.6個百分點,其中民間投資的信心亟待提振。為此,一方面要加快落實已經確定的各項穩投資政策措施,加大相機調控力度,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善於用政府投資帶動民間投資增長﹔另一方面要穩住市場主體,對受疫情嚴重沖擊的民間投資主體區分情況、實施一攬子紓困幫扶政策,強化土地、用能、環評等保障,靠簡政放權等改革的縱深推進增強其信心、激發其動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先手棋”,也是當前穩投資、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的“當頭炮”。具體來講,針對民間投資的“放管服”要根據實際情況,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各地要嚴格履行政策承諾,尤其是要砍掉歧視性、地方保護性政策,對各類型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與此同時,簡政放權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體”不行,該管的事沒人管了也不行。要加強調查研究,切實解決大項目納入地方重點項目庫、加強用地保障等問題。
暢通民間投資的渠道、解決民營企業的困難,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長遠之道。改革攻堅既要求我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把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結合好,刀刃向內進行政府自我革命,鍥而不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同時要求我們更多運用改革的辦法實施調控,靠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在降低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成本的同時,不斷提高各方面落實宏觀調控的成效。
民間投資是我們擴大有效投資、扎實穩住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有針對性地推進“放管服”改革,為民營企業和民間投資卸下包袱、破除藩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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