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面對催婚,用這種自欺欺人的“表演”會害人害己
“獨在異鄉是單身,每逢佳節被催婚”。年關將至,又到了家人們輪番發出“催婚令”的時候。某些網站也順勢推出了“出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的業務。然而,租個男友或女友回家過年也面臨著不少法律問題,近年來因“租友”被騙引發的財物、人身損害事件已屢見不鮮。
“有沒有談戀愛”,“何時結婚生子”……每逢年底返鄉,父母親戚的催婚,都會成為大齡單身青年頭疼的靈魂拷問。於是,通過租賃服務來高薪招聘臨時男/女友,就成了應付催婚的一種選擇。
民政部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單身成年人口高達2.4億人,其中超過7700萬成年人處於獨居狀態。有需求就有市場,隨著大齡單身青年群體愈發龐大,婚戀相關產業鏈也越做越大。各類交友網站、App興起,甚至衍生租友等服務,此前就有媒體報道,有一線城市租友市場火爆,價格從500元至2000元不等。
對那些租友的單身青年而言,花個幾百上千元,春節租個男/女友回家,讓父母安心,還能省去被催婚的煩惱。但殊不知,租友服務本身就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暗藏著各種風險隱患。
原因在於,一方面,租賃男/女友的服務,是在一個相對私密的場景下進行的,而且雙方都是彼此不熟悉的陌生人,一旦“遇人不淑”,很可能出現人身、財產上的損失。
比如,媒體此前曾報道,廣州一名男子李某,假借高薪招聘女友回家過年應付催婚的名義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消息,實則通過各種理由來實施詐騙。那些被騙的女性,不但沒能拿到租賃的費用,自己還把錢搭進去了。
再者,男女朋友畢竟是一種私密身份,在應付父母期間,牽手、接吻等交往的尺度和邊界如何拿捏?如果一方臨時心生歹意,想要借機假戲真做,逾越約定的“雷池”,租賃服務很可能往猥褻甚至強奸的方向發展,在這方面也不乏現實的案例。
男/女友的租賃服務,表面看是一種你情我願的正常交易,未必一定違法,但以“人”作為租賃對象的交易,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法律爭議,如果出現相應的糾紛,租賃協議要得到法律保護就會比較困難,也會增加維權的難度。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在租賃期間,對於父母給與的財物,該如何認定歸屬呢?一些單身青年招聘男/女友時,可能會事先約定好,讓被租賃者返還父母親戚贈予的財物,然而如果后者拒絕歸還,最終鬧到法庭上,想要追回財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事實上,服務場景私密,不受法律保護,這兩大特征決定了租友服務是高風險的交易,不僅對被租賃方如此,對租賃方同樣如此。
那些大齡單身青年應該意識到,與其冒著人身、財產的危險,花錢去市場上租男/女友來欺騙自己的父母親戚,倒不如坦誠相對,直面催婚的拷問。畢竟,租友說到底是一場自欺欺人的表演,一直騙下去遲早會有穿幫的一天。
對於越來越龐大的租友產業,以及越發火爆的租友服務網站、平台,相關部門也應進行規范限制。尤其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平台打著租賃對象的旗號,暗中提供色情服務,背后暗藏著賣淫嫖娼的地下產業鏈。對此,公安、網絡監管等部門需嚴厲查處並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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