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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質檢報告”經得起質檢(人民時評)

李思輝
2021年08月16日05: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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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檢報告是產品質量的“體檢証”、消費行為的“安全証”、市場經濟的“信用証”。全社會都應更加重視質檢報告,依法建立健全監管機制

  

  無需寄送樣品,隻需在電商平台上一鍵下單,一份“檢驗檢測報告”次日就能憑空出世。媒體調查發現,在一些虛假“檢驗檢測報告”上,不僅裝模作樣地聲稱甲醛含量“未檢出”,而且言之鑿鑿地標明“CMA”“CNAS”等檢驗認証字樣。對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前不久發布消息,針對“部分網購平台可購買質檢報告”問題,已要求相關平台企業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對在平台上銷售虛假報告的網店立即進行處置。同時,已責成上海、浙江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依法調查相關機構,堅決打擊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申請質檢報告的目的,一般在於通過第三方機構檢驗檢測、認定產品質量。質檢報告失實甚至造假,非但有悖於質檢初衷,而且相關提供者、造假者也涉嫌伙同不良商家欺騙消費者。如果因為少數機構或個人的弄虛作假,導致原本為了增強可信度的質檢報告都不可信了,那麼就會讓人們在面對報告內容時保持懷疑、筑高心理防線。長此以往,影響的將是質檢行業本身的信譽度。從這個意義上說,虛假質檢報告的危害不只是弄虛作假,還在於這種缺乏基本職業道德和敬畏之心的做法,提高了信任成本,增加了市場行為的不確定性。

  一些機構和個人敢於炮制不負責任的虛假質檢報告,本質上還是一個“利”字。眼下,很多電商平台要求商品必須提供質檢報告才能上架,卻往往不對質檢報告的真實性加以甄別。在這種背景下,不少商家為了過關便“花錢買報告”。一份質檢報告,既是產品打入電商平台的“入場券”,也是商家招攬生意的新賣點。一些機構和個人瞄准了這一“商機”,推出虛假質檢認証業務。於是,平台、商家、認証機構各取所需,形成灰色利益鏈,最終損害的卻是消費者的權益。

  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檢驗檢測機構及人員偽造檢驗結果、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可依法進行罰款、取消檢驗認証資格、要求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等,嚴重的可以“提供虛假証明文件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才能加強警示作用,有效遏止亂象。此次有關部門督促平台切實履責、責令嚴查作假機構,必將有利於激濁揚清、規范市場秩序。與此同時,行業協會和質檢機構恪守規則、嚴以自律,力爭每一份質檢報告都經得起市場質檢、對得起公眾信任,也才能共同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質檢報告是產品質量的“體檢証”、消費行為的“安全証”、市場經濟的“信用証”。相關問題的存在,並不意味著我們不需要質檢報告,恰恰相反,隨著人們對產品品質的要求更高,加上網購的普及、虛擬交易的流行,科學嚴謹的質檢報告是消費者作出購買決策的重要參考。正因此,全社會都應更加重視質檢報告,依法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確保整個行業規范運行在法治軌道上。


  《 人民日報 》( 2021年08月16日 09 版)

(責編:白宇、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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