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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來論:莫讓“尾款怪象”阻礙農民工領全薪

蔣萌
2021年01月19日18:16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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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拿錢,天經地義。年關將至,辛苦一整年卻被欠薪,這是農民工最糟心的事。

有記者調查發現,在農民工欠薪案件多發的建筑領域,常會出現一種“尾款怪象”。“尾款怪象”是指,在工程項目施工期間,農民工大多能拿到工錢,工程項目一旦進入尾聲或竣工,反而會遇到老板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工資,甚至擺出“硬拖不給”的架勢。其惡劣性令人愕然。

在最高檢發布的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中,黃某在項目完工、轉包人足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僅支付農民工每月生活費,拖欠18名農民工的勞動報酬共計25萬余元。收入本就有限,還被拖欠不菲“尾款”,農民工苦不堪言。

其實“尾款怪象”並不新鮮,多與工程建設領域的“痼疾”——項目層層轉包、墊資施工相關聯。如果說項目建設過程中,支付方對欠款怠工還有所顧忌的話,那麼一旦工程結束,“能拖就拖”則赤裸裸地表現出“你奈我何”的“無恥”心態。這種行為究其本質,只是眾多欠薪花樣中的一種。因此,對其不能“頭疼醫頭”,而是要從根源依法治理。

事實上,為了治理欠薪,早在2016年,國辦就專門印發《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其中明確,為避免挪用資金,建設單位要將農民工工資單獨打進總承包商開設的銀行專戶,嚴格執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開。在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也規定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工程施工合同后,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並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要求約定人工費用。其中還特別強調“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從相關法律法規來看,條款清晰,責任明確。但要真正讓相關政策落地,還需要切實做到“誰用工誰治理,誰主管誰負責”,加強對總承包商的監管力度,明確總承包商必須負總責,監管分包商的用工和支付行為。

在欠薪問題上,農民工屬於弱勢方,他們的維權之路常常不平坦。在此情況下,更需要勞動維權機構、地方行政部門、司法機關等主動履職、積極作為,堅決為合法權益受侵犯的農民工撐腰,斬斷伸向農民工工資的“黑手”,通過切實的工作,讓農民工兄弟吃下定“薪”丸。

讓農民工能拿到屬於自己的勞動報酬,不僅關系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更關系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隻有全社會形成合力,才能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治。

(責編:董曉偉、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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