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容打折
“有單位要引進高層次人才,來來回回需要蓋9個章!”
盡管各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壓縮各類行政審批,然而,一些基層單位和市場主體反映,目前仍存在“三放三不放”現象。少數部門、地方放管服做虛文章、設隱門檻、造中梗阻,不同程度影響“放”的成效。
“三放三不放”具體是什麼?
一是“虛放實不放”。一些部門放的不是“責大利小”的事項,就是多年不辦、無關緊要、不具備普遍性的事項。而與所涉部門利益攸關的事項,例如經濟資源審批等,往往出於“多重考慮”緊抓不放。
二是“明放暗不放”。一些政策文件中明確“放”,某些地方卻制定“土政策”,造成“隱性門檻”。存在“名為備案、實為審批”“新瓶裝舊酒”等現實問題,要辦事就得先蓋多個章。
三是“此放彼不放”。一些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甲部門放、乙部門不放,或者一個部門放得快、另一個部門放得慢,放權力度不同,審批流程各異,甚至產生扯皮,令社會單位和辦事群眾無所適從。
顯然,“三放三不放”暴露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某些地方放的事項看似不少,卻有“湊數”之嫌,未能真正惠及創業等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簡政放權在個別地方遭遇“表裡不一”,一些好政策、好措施沒能有效落實。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一場從理念到體制的深刻變革,旨在除去束縛在市場主體身上的“無形枷鎖”,剝離錯位於行政身上的“有形之手”,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激發社會創造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相關工作必須扎實推進,來不得“表面文章”。
地方管理者還要厘清部門利益和公共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服務型政府,要求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對地方各部門來說,當著眼大局、立足長遠,放權不能“避重就輕”,更不能“陽奉陰違”。
審時度勢同樣重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保住市場主體才能保住中國經濟的源頭活水,保住小微企業才能保住吸納就業的主力軍。正因為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持續改善營商環境、集中精力做好“六穩”“六保”工作,2020年我國實現新設市場主體2000多萬戶,更成為全球唯一實現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實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這既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關鍵,也是應對嚴峻復雜形勢、促進經濟穩定恢復的重要舉措。
“放水養魚”離不開“放管服”改革。以“放”促“養”,讓市場主體這條“魚”茁壯成長,在洶涌變幻的世界大潮中乘風破浪。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容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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