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男孩失蹤”真相讓人憤怒 但不必太悲觀

胡欣紅

2018年12月06日07:4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男孩失蹤”真相讓人憤怒 但不必太悲觀

  《溫州11歲男孩失聯4天,翻遍全城的爸爸幾近崩潰……請你幫幫他!》《第五天了!溫州11歲男孩至今沒有回家,家人重金50萬苦求線索》……11月30日陳女士向浙江樂清市公安局報警,稱其兒子黃某放學回家途中失聯,浙江人的朋友圈連續為這位小男孩刷屏。人們一邊轉發尋人信息,一邊紛紛祈願小男孩平安歸來。

  12月5日凌晨2點半,樂清公安發布情況通報:經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樂清失蹤男孩黃某已於12月4日22時48分找到,警方確認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並對社會各界的重視、關心、支持和無私奉獻表示崇高敬意。

  經公安機關查明,男孩母親陳某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制造了該起虛假警情。12月5日,陳某已被樂清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報道見A9版)

  數日來牽動人心的樂清“走失男孩”終於找到了,而一起找到的,還有那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鏡的真相。“為測試丈夫策劃虛假警情”,如此荒唐的動機,如此狗血的劇情,引發輿論一片嘩然:“狗血反轉!”“戲弄愛心,浪費資源,該當何罪?”“太可惡了!這個媽媽應該以尋舋滋事罪追究刑責!”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也最能撥動人們敏感神經。看到焦急尋人的家長,大家都在感同身受之中本能地轉發,希望能盡到一份綿薄之力。惻隱之心,慈悲之心,人皆有之。轉發不僅僅是一種同情和支持,更詮釋人倫溫情和人間大愛。

  在這樣的情形下,孩子家屬的虛假報警,無疑極大地傷害了公眾的愛心,很多人強烈譴責這是上演現代版“狼來了”。確實,愛心是容不得任何沙子的,當純潔的善心被愚弄戲耍,在社會誠信本就相對稀缺的當下,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將會令人不寒而栗。

  報案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法律會予以充分保障,但如果是虛假報案、惡意報案,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務資源浪費在處理無效警情上,無法高效打擊違法犯罪,及時保護我們的權益,那便觸犯了相關法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於虛假報警、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以給予的處罰是: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編造虛假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則會觸犯《刑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不得不說,這樣的處罰與其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相比,顯得很不相稱,這也正是公眾的憤怒所在。家屬為何故意制造虛假警情?“為測試丈夫策劃虛假警情”之外,是否還有其他隱情?人們不知道陳某的家庭此前經歷了什麼,不知道被藏匿的樂清男孩這幾天經歷了什麼,人們一次次祈禱著樂清男孩平安歸來,最終孩子平安歸來了,但人們並沒有感到特別踏實和安心。無論如何,被裹挾到輿論風暴中的孩子,已經不可避免地遭受了傷害,很可能會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

  “平安就好,勸你善良”,值得慶幸的是,人們沒有一邊倒地指責謾罵,朋友圈裡也有許多冷靜理性的聲音,展現了寬容與善意。不少人依然表示,不能因為偶爾一次“狼來了”,就不再轉發類似的求助信息。

  人性本有善惡兩面,遵從本心,做了自己該做的就好了,不要因為事后知道自己的善意被忽悠了而懊惱,轉而去吐槽和指責,那就失去了那份善意的初心。是因為一次被“騙”,就義憤填膺,發誓從此不再受“騙”上當,還是各自憑自己的本心行事,寬容以待,繼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值得深思。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