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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肇事逃逸背后的三個問號

洪信良
2015年04月24日03:17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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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肇事逃逸背后的三個問號

  4月20日晚,深圳福田區梅崗路,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鐘宇軍駕警車撞向停在路邊的賓利車,兩車車頭均損毀嚴重。據新華社最新消息,警方已認定其“肇事逃逸”,處罰款1萬元,並處10日(行政)拘留。

  但這一處理決定顯然無法消除公眾心頭的多重疑慮。鐘宇軍當晚身穿便服駕警車肇事,是否存在警車私用?肇事后馬上逃逸,是否因為醉駕(酒駕)?肇事后“逃逸”到附近的森林分局,離開后21時許又曾回到森林公安分局, 40分鐘左右才又再次離開單位,隨后“失聯”,成功“逃逸”近17個小時,是否受到他人庇護?

  近17小時后,向交警部門辦案人員“投案”的鐘副局長,呼氣酒精測試,顯示結果為零,醫院抽取血樣,血液中未檢出酒精。但媒體先前曾報道,“多名目擊者稱,當時肇事司機身上可以聞到一股酒味,懷疑是酒后駕車”。他還曾向媒體撒謊,媒體記者在當晚22時許,致電鐘宇軍,他稱“今晚的車不是我開的,是鐘小小(音),我已經回老家了”。

  如果存在醉駕或酒駕,這近17小時的“失聯”,有可能決定是承擔刑責還是承擔行政處罰。公眾質疑的重點就是在當場就有圍觀群眾指認肇事者是森林分局副局長鐘宇軍的情況下,他是如何成功做到近17小時的“失聯”的?四天來,深圳警方雖然針對此事多次對外進行通報,但似乎始終以“仍在調查”為由,避開媒體與公眾的尖銳質詢。更讓人奇怪的是,新華社報道,雖然深圳警方通報稱,鐘宇軍於事發當晚在單位與同事用餐,席間確有提供酒,但辦案人員詢問與鐘宇軍一同用餐的單位同事,均稱“在吃飯期間未留意到其有沒有飲酒”。同桌吃飯喝酒,竟然異口同聲稱未留意到某位領導有沒有喝酒,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當然,信與不信,只是“心証”,法律還是得講事實証據的。那麼,真相到底是什麼?“事實”是不是有可能因為潛規則而永遠湮沒在歷史的塵埃裡?至少,人們有理由質疑,在這近17小時的“逃逸”裡,警方有何作為?假如撞賓利車的不是公安局副局長,交警辦案人員在有群眾指証與視頻監控証據的前提下,怎麼還能讓肇事者優哉游哉地“失聯”十幾個小時,然后等他自動“投案”?當地交警部門是否有瀆職嫌疑?

  雖然常識也有可能是“錯識”,但常識依然是社會共識的根基。逃逸近17小時后的呼氣酒精測試、血樣測試,在人們的“常識”裡,不過是喝茶拿筷子、商店裡的樣品、廳堂裡的老古董、聾子的耳朵,“擺設”而已。在重重問號之下,棄車逃逸,十幾小時之后“投案”,被當成普通治安案件處理,而這17個小時發生了什麼,正是人們追索公安局副局長駕警車肇事逃逸案的法治心結。

(來源:錢江晚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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