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批評”和“抹黑”不是一回事
近來好幾起公共事件都引發了關於“批評”和“抹黑”的激烈爭議。一種言論,到底是“批評政府”,還是“抹黑中國”,如何定義引發了輿論場的交鋒。比如,批評中國社會的某個陰暗面和社會問題,比如司法不公或貪污腐敗,是批評還是抹黑呢?公眾在很多問題上喋喋不休的爭議,最后都會糾結於這兩個詞上,不同派別和立場的碰撞也都在這個界限上:一方說自己是正當的批評,一方攻擊說是抹黑中國。
非常有必要弄清批評和抹黑的界限,這對形成對話可能、尋求社會共識和尋找最大公約數很有意義。
從語義上看,兩者間的界限很清楚,即看說的是不是事實。如果以事實為依據,就是正當的批評﹔如果缺乏事實依據,純粹是造謠,拿不存在的事實去攻擊,那就是抹黑行為——顧名思義,抹黑就是顛倒黑白。比如,說一些中國人特別缺乏文明素養,隨地亂扔垃圾,這屬於批評。但說所有中國人都缺乏文明素養,到哪裡都隨地扔垃圾,就屬於抹黑了。說中國改革中出現了不少嚴重的社會問題,不解決就會出現危機,這屬於批評。但說中國改革沒取得什麼成績,市場化改革制造了無數問題,還不如改革之前,這就是不顧事實地抹黑改革。
界限看起來挺清晰,但表面上越是簡單、清晰,其間的模糊空間就越大。因為這兩個詞都屬於道德和價值判斷,有著鮮明的偏好,人們很容易把自己愛聽的評論稱為“批評”,將不愛聽的話一棍子打成“抹黑”並加以拒絕。加上這兩個詞都非法律用語,而是缺乏嚴格內涵的日常用語,人們很容易就憑一已之偏好或對事實的選擇性裁剪,而作出對立的判斷。所以,一個言論自由度較高、健康開放的社會,會對“批評”作盡可能寬鬆的解釋,而對“抹黑”作嚴格的限定,寬容看待批評,而不會動輒將一種言論上升到“抹黑”的層面。因為抹黑是一個很重的定性、很大的帽子,甚至要上升到承擔某種法律責任的地步,必須謹慎定義。動輒將批評定義為“抹黑”,會堵塞言路讓人不敢說話。
區別批評和抹黑,有必要弄清下面幾個問題。
其一,“抹黑”比造謠有更大的外延,造謠一定是“抹黑”,但“抹黑”不只是造謠。一個事物,可能有兩面性,有利有弊,刻意地放大弊端,而對有利的一面視而不見或者選擇性地屏蔽,就帶有抹黑的嫌疑。每個群體都有好人、壞人,做錯事的可能只是個別人,將個別人的錯誤行為拿去判斷一個群體的形象,對一個群體進行標簽化的描述,以偏概全以點帶面,動輒說“河南人如何”、“80后如何”、“中國人如何”,也帶有抹黑的意味。
但也要注意,有時批評難免帶一定的情緒和修辭,不必咬文嚼字地把文字上的適當夸張和無意的延伸看成抹黑。
其二,不要把“別有用心”挂在嘴上,對別人的批評作動機上的猜測。批評和抹黑之所以常被混淆,在於兩者有動機上的一步之遙。有人常說,你批評的也許是對的,但你動機不純,你批評的動機是惡意的,你就是想拿這個說事兒去抹黑中國。拿動機去定罪,就是一種文字獄構陷出的莫須有的罪名了。動機是看不見的,你無法苛求別人是不是善意、友好和有建設性,隻能看說的是不是事實。別人說的你愛聽,動機就好,否則就“別有用心”,這顯然是一種話語專斷。
其三,不能將抹黑這個詞泛道德化,否則很容易成為打人的棍子。批評那些暴力執法的城管,不是抹黑城管,抹黑城管形象的是那些暴力執法行為——但如果將抹黑泛道德化,很容易成為拒絕批評的借口。抹黑很容易扼殺正常的批評,很容易被濫用,所以對“抹黑”需要嚴格的限定,盡可能地往法律那邊靠,有明顯的惡意、公認的事實錯誤且造成不小的負面影響,才能稱之為抹黑。
其四,不要隻“站隊”而不“站對”。站在我這個陣營中的人說的話,那就是正當的批評﹔對立那個陣營中的人說話,就是抹黑——這樣,輿論空間就永遠沒有交流對話的可能,一切討論都像“各說各話”的撕咬大戰,到底是黑的還是白的,就永遠無法弄清楚。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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