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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三公經費之外又來了“第四公”?

胡印斌
2015年01月14日05:58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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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三公經費之外又來了“第四公”?

  山東省財政廳近日出台《山東省省直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准》,根據這一標准,山東省廳級干部辦公家具配置費用人均不得超過2萬元,使用年限不低於10年。此前,有專家指出,官員辦公室的問題不遜於“三公”亂象。也因此,辦公室面積和裝修超標的問題也被外界稱為“第四公”。(新華網1月13日)

  其實,去年上半年,輿論即已出現“第四公”的說法,指的是會議費。當時廣州市41個本級部門及下轄區在公開2014年部門預算時,不少部門將會議費單列。會議費即被稱為“第四公”。

  眼下,辦公室裡的費用又被稱為“第四公”,而且,問題突出。譬如2014年,中紀委通報甘肅酒泉市金塔縣司法局局長向光俊違規配置辦公家具問題。通報稱,2013年10月,金塔縣司法局給局長向光俊(科級)辦公室自行採購配備價值37240元的辦公家具,嚴重超標。

  官員的辦公室究竟該如何布置?此前,《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准(試行)》作出了規定,司局級干部的辦公家具配置最高標准在1.4萬元左右。而地方則需要自行規定。不過,超標、超配的情形很常見。

  一方面,這與規定缺乏剛性,還沒有形成令行禁止的制度有關。各地各部門往往自行掌握,有著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另一方面,也與過於寬鬆的政府財政管理有關。大量預算外收入,乃至“小金庫”的客觀存在,使得政府亂花錢的行為很難完全受到抑制。領導的辦公家具,也總是有辦法下賬的。

  可見,這些問題的出現,症結仍在於政府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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