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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新聞發布制度不能成為問題官員的“辟謠機”

潘洪其

2013年05月13日10:40    來源:YNET.com 北青網    手機看新聞

“需要從改進政府新聞發布制度的程序入手,規定凡涉及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負面傳聞或事項,必須由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出面發布消息,如果由本級政府新聞機構發布消息,必須獲得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授權認可,以充分保証所發布消息的真實性、權威性。”

去年12月6日,《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通過微博舉報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歷造假、巨額騙貸等問題,引起中央紀委的高度重視和各界的關注。新華社記者昨天從中央紀委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此,“劉鐵男事件”有了一個初步結果。(相關報道見A3版)

讀到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的新聞,人們很自然會記起,去年劉鐵男被羅昌平實名舉報當天,國家能源局新聞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有關舉報內容純屬污蔑造謠,“我們正在聯系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報案、報警,將採取正式的法律手段處理此事。”作為國家能源局的新聞發布機構,該局新聞辦公室迅速對劉鐵男被舉報的內容進行“辟謠”,而且態度明確,口氣強硬,讓人不禁對有關舉報內容產生幾分懷疑,並擔心舉報者可能遭受打擊報復。5個月后,被國家能源局新聞辦高調“辟謠”的內容,現在初步得到了中央紀委的証實,當初的“辟謠”也就成了一個笑談。

針對社會上對有關官員的議論猜測,政府新聞發布機構在第一時間予以“徹底否認式辟謠”,這種做法近年來並不少見。如去年2月8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據悉,王立軍副市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高度緊張,身體嚴重不適,經同意,現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療”,實際情況是,王立軍於2月6日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此舉成為轟動全國的“王立軍事件”之肇始。重慶市政府新聞辦以“休假式治療”之說進行辟謠,試圖平息外界的各種傳言。好在2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應詢答問時向外界証實,“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於2月6日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一天后離開,有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所謂“休假式治療”本身也成了一個可笑的謠言。

就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公共輿論事件等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社會輿論的關切,是我國政府新聞發布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政府新聞發布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從程序和形式看,政府新聞發布機構發布消息,從啟動發布機制、組織研判事項到擬定發布內容、授權發布信息等環節,都要有一套明確、完備的制度和規范。從實體和內容看,政府新聞機構發布的每一條消息,都是以政府的權威性、公信力作為信譽擔保,因此必須全面可靠、真實無虛,否則既會對公眾造成誤導欺騙,也會對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造成損害。當社會上出現有關政府部門及官員的負面傳聞,如果政府新聞發布機構未經必要的調查了解,就急急忙忙站出來矢口否認負面傳聞,甚至對舉報者、傳播消息者進行威脅恐嚇,這本身就顯示了一種草率、蠻橫、不負責任的態度,當他們的“辟謠”很快被確証為事實,他們今后發布的信息還能有幾人相信?

王立軍私闖美國領館被說成“休假式治療”,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的舉報被說成“污蔑造謠”,政府新聞發布機構淪為問題官員的“辟謠機”,對政府權威性、公信力的損害以及對公眾情感、社會信任的戕害,絕不可等閑視之。為今之計,需要從改進政府新聞發布制度的程序入手,規定凡涉及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負面傳聞或事項,必須由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出面發布消息,如果由本級政府新聞機構發布消息,必須獲得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授權認可,以充分保証所發布消息的真實性、權威性。

假如有這樣的規定,針對時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的舉報,能源局新聞辦就無權擅自發布消息,劉鐵男本人也無權命令澄清“污蔑造謠”,該局新聞辦也就不會成為劉鐵男的“辟謠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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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齊賀、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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